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年10月2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受贿一案。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晓鹏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郑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融资、贷款授信、业务承揽、职工录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晓鹏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晓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晓鹏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去年4月,李晓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经查,李晓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泄露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治家不严,家风不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以权谋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去年10月,李晓鹏被“双开”,随后被逮捕。

履历资料显示,李晓鹏出生于1959年5月,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李晓鹏此前曾在工商银行工作多年,历任工行南阳地区中心支行贷款科副科长,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郑州分行副行长、行长,1995年升任河南省分行副行长,1996年调任工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1998年调任四川省分行行长。

1999年,李晓鹏调任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于2002再次重返工行,历任工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工行副行长、执行董事等职务,还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2013年起,李晓鹏再次调离工行,赴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一职,并于2014年7月,出任招商局集团总经理、董事,2016年3月起,任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2年3月,李晓鹏出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

来源:人民日报、此前报道

责编:万健祎

校对:陶谦

版权声明

" Type="normal"@@-->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END

" Type="nor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