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浙江杭州某村的张珍妹在当地有一处宅基地房屋,她和家人们长期居住于此。2016年,因该地被划入某建设项目范围之内,有关部门决定将张珍妹的宅基地及地上附属物予以征收。得知这一消息后,张珍妹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同年5月27日,有关部门与张珍妹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将会为张珍妹提供高层安置,安置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米。

不过令张珍妹感到失望的是,签订协议后,有关部门仅于2021年11月安置了一套140平米的住房,此后就再也没有音讯。心急如焚的张珍妹找到有关部门询问缘由,可得到的答复竟是由于张珍妹的孙子林浩为加拿大国籍,不符合当地的安置政策条件,因此需相应扣减安置面积。

张珍妹听后十分纳闷,当初在签订协议时,有关部门就已知晓林浩是加拿大国籍,如今怎么却以此为由反悔?就这样,双方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样的局面,张珍妹紧急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李晶宁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全面了解案情。依据现有证据,律师认为,有关部门单方面变更行政协议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张珍妹的合法权益。据此,冠领律师立即起草相关材料,代理张珍妹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有关部门给出了自己的立场,他们认为,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被补偿人孙辈的户口应当在杭州市区范围外,而实际上林浩为加拿大国籍,已经不存在“户口”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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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律师反驳道:

第一,有关部门与张珍妹签订协议时,就已经知晓林浩是加拿大国籍,在进行资料审查后,双方才签订了案涉安置补偿协议,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当全面履行,有关部门无权单方变更协议。

第二,户口本质是一种公民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在答辩中用的是“区域外非农”这一表述,且未限制国籍情况,而加拿大国籍恰恰杭州区域外,也是非农户口。因此,有关部门的解释属于限制解释,不应予以采纳。

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有关部门也不再坚持,主动提出了调解。最终2024年10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有关部门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张珍妹分配剩余154平方米高层安置面积。

本案有些特殊,涉及到的安置户为外籍人士,但冠领律师依旧精准研判,在此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赢得了张珍妹的高度赞誉和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