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公告
根据《天河区人才公寓
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天河区现面向辖区企业、人才
受理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
申请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
本批次人才公寓共93套,分别位于富力大厦、珠江嘉苑,面向高层次人才、重点企业人才、创新型企业人才、区重点新引进企业人才、港澳台青年人才、区委区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等开放申请。
具体房源
富力大厦
富力大厦75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范屋路145、147、149号,包含房源:四房一厅5套、三房一厅22套、两房一厅41套、一房一厅7套。
珠江嘉苑18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沐陂西街,包含房源:两房一厅5套、一房一厅10套、单间3套。
其承租自市住保办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7号)的规定:
申请入住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此外,申请人需在天河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的社保购买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及承租企业须一致。
人才公寓租赁费用及期限
在人才公寓租赁费用方面:
富力大厦32.5元/平方米/月
珠江嘉苑18元/平方米/月
(上述费用不含物业管理费)
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
⏰️申请主体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租赁合同期满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续租申请的,申请主体应当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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