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也就是11月1日共有4家IPO企业上会,其中深交所创业板1家,沪主板1家,北交所两家分别是此前上会被暂缓审议的天及林泰新材,此举就引发了市场的高度关注,被外界人士广泛解读为IPO常态化的重要信号。
而北交所近期上市审核速度明显加快,尤其是早前连续两家上会企业天工股份、科隆新材相继被按下暂停键下后,均获得二次上会机会,其中科隆新材顺利于10月25日过会,这就彻底打消了此前外界对北交所审核常态化企稳的质疑。
慧炬财经梳理发现,上述四家上会企业之一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林泰新材)在递表四个月后就获得了上会机会,其速度之快令人好奇,对比来看,北交所最近三家过会企业,科隆新材从递表到过会历时11个月零24天,胜业电气历时9个月零14天,而科拜尔则历时最短也是耗时了7个月零25天。
那么,林泰新材究竟凭什么获得了北交所的青睐,审核速度如此之快呢?
回溯来看,林泰新材是在2024年6月28日向北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的。
在一个月零六天前的2024年9月23日,林泰新材就顺利完成了北交所的审核问询回复,10月25日就迎来了上会公告。
2024年11月1日,在当日即将召开的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19次审议会议上,林泰新材将接受上市委对其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表决审议。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精特新企业,成立于2015年6月19日的林泰新材主要产品为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
早在2022年4月15日,林泰新材就完成了新三板挂牌,当年6月15日进入创新层,这为其此番递表北交所创造了充分条件。
随之在次年的2023年9月4日,林泰新材就与东吴证券正式签署了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9月6日在江苏监管局完成了辅导备案,2024年6月19日通过了辅导验收。
而自2024年6月28日正式向北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后,林泰新材两次延期回复问询函的情形就格外引人注意。
在递表28天后的2024年7月26日,林泰新材就收到了北交所对其出具的《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下称"《审核问询函》")。
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林泰新材需与相关保荐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落实,并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如不能按期回复的,则需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而在监管层要求的《审核问询函》需20个工作日内的回复期限将届满时,2024年8月15日林泰新材就向北交所提出申请,申请延期20个工作日于2024年9月20日前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理由是"核查工作量较大,为切实做好回复工作,确保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详实清晰、完整准确。"
而在其约定的9月20日前提交审核问询函回复前两天,也就是9月18日林泰新材公告已向北交所提出申请再次延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这次的理由是"鉴于审核问询函中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相关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
事实上,在北交所上市审核中,出现延期回复的情况不是不常见,但延期两次回复就比较罕见,这意味着拟IPO企业和保荐机构明显遇到了回复难题,并且在有限的时间内不足以顺利回复完只能是延了又延。
2024年9月23日林泰新材顺利完成了问询回复,于10月15日在北交所官网正式披露完后10天其就获得了上会资格,显然这份回复是获得了监管层的认可。
那么到底是什么难题让林泰新材被“问倒”,向北交所提出了两次延期申请呢?
慧炬财经注意到,在北交所的审核问询中共有四大问题,总计11个小问题,其中格外惹眼的是关于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问题,林泰新材回复篇幅最长,足足用了50页,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合理性篇幅次之不过也用了47页。
更需要关注的是,在2024年4月26日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林泰新材发出的年报问询函中,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和综合毛利率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均被问及,要求林泰新材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
事实上,监管层对林泰新材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担忧不无道理。
在IPO报告期的几年中,营收和扣非净利润的双增,尤其是2021年之后,基本面上持续保持的优秀表现,成为了林泰新材向北交所发起冲击的最大依仗。
尤其是2023年,在这一对于林泰新材上市最为关键的报告期内,其在营收成功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了17.33%的基础上,也让其当年的扣非净利润从2022年的2000万出头一举暴增了87.34%,达到了4308.48万元。
不容否认的是,盈利能力持续显著提升使得林泰新材成功获得了上会机会,但监管层更为关注的是期后业绩的成长性和持续性,毕竟在IPO审核实际中,拟IPO企业提供了业绩预测上会后又出现变脸的案例不乏有之。
扣非净利持续暴涨超八成
高毛利率合理性频遭质疑
在2022年挂牌新三板后随之开启A股闯关,业绩的持续增长无疑是林泰新材
递表四个月就获得上会审议的最大缘由所在。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间,林泰新材营收分别为1.32亿元、1.76亿元、2.07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7.70%、33.82%、17.33%,呈现放缓趋势;对应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281.34万元、2299.82万元、4308.48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0.23%、79.49%、87.34%,盈利能力持续显著提升。
随着2023年营业收入最终落定在2.07亿元,这也使得其2021年至2023年这三年间营收复合增长率由2020年至2022年的35.75%下降至25.31%,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则由2020年至2022年三年间的33.82%飙升至2021年至2023年三年间的83.37%。
时间进入2024年,林泰新材业绩增长还在持续。
仅2024年上半年,林泰新材便完成营收1.22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2816.22万元分别飙升了41.01%和86.99%。
如此优异的盈利能力,似乎让林泰新材A股上市梦想的实现仅差一步之遥。
一个不得不说的事实是,目前北交所现有上市公司业绩多数在两三千万左右,过四千万净利润的IPO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审核中被否决的案例并不多见。
而即便如此,监管层围绕着收入能否可持续增长及高毛利率合理性的不断质疑,也有可能让其IPO梦圆的不确定倍增。
在全国股转公司一部2024年4月26日的年报问询函中,第三问便是关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合理性问题。
到了此番问询中,北交所则进一步要求分析报告期内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变动情况是否符合下游行业发展趋势。
不得不说的是,作为一家90%以上收入产品应用于传统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收入占比过往三年不足5%的企业来讲,在传统燃油车增速放缓,新能源汽车发展如火如荼的当下,其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能维系多久就引人关注。
据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21年至2024年6月这三年半中,林泰新材新能源汽车领域销售占比,除了在2024年上半年占比为22.53%之外,在2021年时仅为1.04%,2022年小幅上升至2.07%,及至2023年占比也仅为3.33%。
在当前汽车行业由传统能源汽车逐步向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方向转变的大背景下,引人好奇的是,其新能源汽车领域销售占比如此之低又如何顺应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呢?
公开数据显示,2021至2023年,中国乘用车中传统燃油车销量分别为2,275.40万辆、1,997.70万辆、2,059.9万辆,分别同比变动-4.97%、-12.20%、3.11%;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352.10万辆、688.70万辆、949.50万辆,分别同比变动157.57%、95.60%、37.87%。
慧炬财经注意到,林泰新材营收稳定增长主要是我国乘用车销量稳步增长、自主品牌汽车占有率不断提升、传统燃油车出口量显著增长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发展良好带动下游需求增长所致。
在上述提及的年报问询函中,林泰新材就被要求说明在中国传统燃油车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及至北交所问询中,监管层还要求说明当前汽车行业转型趋势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影响,上述领域的市场空间是否充足。
而在IPO报告期内业绩持续增长的背后,但毛利率这一数据指标的突然大幅增长,让监管层质疑的便是其高毛利率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数据显示,2021 至2024 年上半年,林泰新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20%、35.38%、42.07%、42.41%,而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5.52%、42.64%、37.01%、39.46%。
众所周知,毛利率是衡量一家企业盈利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林泰新材在暴涨的扣非净利润背后,毛利率的突然变动也引人高度关注。
数据显示,在2021年和2022年间,林泰新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20%、35.38%远低于同行均值的45.52%、42.64%,在这两年间,其扣非净利润仅分别为1281.34万元、2299.82万元。
但这一数据由2023年开始却突然发生了变化,而 2023年正是其IPO递表的关键敏感时期。
数据显示,2023年林泰新材综合毛利率突然从此前的35.38%大幅升至42.07%,飙升了6.69个百分点一举超过同行均值的37.01%。
也正是在这一年,林泰新材扣非净利润暴增了87.34%一举突破了4000万元大关。
而林泰新材毛利率的增长趋势还在持续,2024年上半年毛利率进一步提升至42.41%,继续开启超过同行平均值的领先趋势。
"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上升,主要是新产品价格上升与主要原材料成本下降、规模效应逐步体现等因素所致",林泰新材在招股书中解释称。
值得注意的是,占主营收入超过五成的湿式纸基摩擦片毛利率,2024年1-6月较2023年下降了3.05%,平均单位售价由2023年的7.76元/片下降至2024年上半年的7.16元/片,林泰新材归因为新拓展客户比亚迪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及部分长期合作客户存量产品降价所致。
此外,报告期内林泰新材内销毛利率分别为30.72%、35.52%、41.51%、41.45%,外销毛利率分别为53.80%、55.37%、59.13%、61.49%,外销毛利率明显偏高。
在早前的年报问询函中,全国股转公司就要求说明综合毛利率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及境内销售毛利率远低于境外的原因及合理性。
而北交所也对境外销售毛利率明显偏高予以了关注要求说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同时对目前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同时要求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高毛利率水平是否稳定可持续。
从这两次问询来看,虽然问询的问题相近具体细节侧重点也还不一,但无不体现了监管层对林泰新材审慎的审核态度。
事实上,在审核实践中监管层如果对同一问题反复问及,说明对此尚存疑虑,林泰新材高毛利率问题无疑就是属于这一情况,而高毛利率关系着其是否具有显著的持续盈利能力。
而不出意外的话在未来的上会现场,业绩增长可持续性及高毛利率问题依然可能是监管层的问询重点,毕竟从审慎审核的角度来看,确保业绩增长的真实准确可持续是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核心所在。
上会前14天募资额突缩减四成
补流资金也是缩水了38.47%
另外,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细节是,林泰新材此前的上市融资计划在上会前14天却突然发生了变化。
据林泰新材此次上会稿显示,其欲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85.00万股新股以募集1.16亿元投向年产3,000万片汽车(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年产50万平方米刚性线路板项目)、多用途湿式摩擦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大项目,其中2215万元被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上会稿中,林泰新材已悄然将此次IPO的募资规模由此前的2亿元变更为1.16亿元,整体上缩减了42%,细致来看"年产3,000万片汽车(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由申报稿中的12915.00万元,下调为5900万元,缩水了54.32%,"多用途湿式摩擦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金额保持不变,仍然为3485万元,而原本计划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3600万元,被大幅调整至了2215万元,缩水了38.47%。
慧炬财经注意到,林泰新材上述募集规模调整方案是在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也就是说在上会公告发出前7天做出了调整。
那么,林泰新材募资规模为何在此时突然大幅缩水了四成多?这个时间点有什么不寻常?
慧炬财经注意到,在此次的北交所问询中,监管层明确要求说明消化新增产能的具体措施,同时进一步要求说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数额的测算依据,是否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发展规划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而从林泰新材紧急修改融资计划的结果来看,无疑是对北交所质疑其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能否消化和补流必要性的有效回应。
事实上,近期在IPO募投必要性和合理性不断受质疑,尤其是监管层明确杜绝企业上市圈钱动机的大背景下,拟IPO企业纷纷主动调减募资规模以求获得上市进程的推进,例如最近刚刚拿到批文的北交所上市企业聚星科技在此前的上会稿中就将补流资金从8000万元下调至4000万元缩水了50%,正是在此情况下获得了监管层的认可。
自述打破垄断、解决了卡脖子问题
但研发投入比低于同行创新性存疑
此外,自述自主研发的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打破了国外公司垄断,解决了"卡脖子"问题,但林泰新材研发费用率却持续低于同行,创新性和先进性引人质疑。
林泰新材在招股书上会稿中自述掌握湿式纸基摩擦片制造的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打破了国外公司在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内的垄断,在国内整车厂和变速器厂商中实现了对国外进口部件的替代和国内原创技术的产业化,而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更是表示核心产品湿式纸基摩擦片解决了我国自主研发的变速器总成中摩擦材料的"卡脖子"问题,提前完成了国家战略规划(《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路线图》)提出的摩擦材料国产化战略任务,促进了我国国产自动变速器行业的发展,提升了自主品牌汽车的整体竞争力。
但根据可比公司科马材料公开转让说明书首轮回复,2022年5月,科马材料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投入生产并对外销售,已能够达到国内部分主机配套客户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产品竞争力及技术实力。
在年报问询中,林泰新材就被要求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技术水平与行业发展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可替代性。
而不容回避的是,在研发投入比上,林泰新材与同行可比企业相比明显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数据显示,林泰新材同行可比企业的平均研发费用率在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中分别为5.12%、5.88%、6.16%、6.05%。
同样在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林泰新材研发投入分别为645.35万元、877.87万元、1013.68万元、543.39万元,占其当期营收比重分别为4.91%、4.99%、4.91%、4.45%,2021年至2023年在同行可比企业中位居第二低。
打破了国外公司垄断,解决了卡脖子问题,但研发投入比却持续不及同行,这不由得引人质疑其产品技术水平能否与研发投入相匹配,创新性实力究竟为何?
不过林泰新材也承认将注重技术研发投入,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和下游行业的需求,不断推进产品创新与研发,以满足市场对相关产品的技术需求。
继在年报问询中被要求说明研发投入水平是否能够支撑维持核心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后,在北交所问询中,其创新特征也引起了监管层的质疑。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林泰新材及其子公司共有6项发明专利,其中"电动车辆双挡湿式离合器变速器"和"一种基于两挡变速器的电驱动装置"为继受取得。
在问询中,北交所就要说明继受取得的背景及合理性,研发创新是否依赖于其他第三方的技术支持或外购,是否具备独立自主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独立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另外,就研发人员数量来看,截至2024年1-6月,林泰新材技术人员有23人,占其员工总数的比重仅为9.31%,而截至2024年6月底,北交所上市公司249家,平均每家公司拥有90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7.52%;平均每家公司拥有22项发明专利。
与上述数据相比,林泰新材无论是研发人数占比还是发明专利数量都难以企及北交所上市公司平均值,而发明专利数量是最能直观体现一家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仅有6项发明专利的林泰新材,正如全国股转公司在年报问询中质疑的那样——研发投入水平是否能够支撑维持核心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
在经历了2023年扣非净利润大幅暴增后,依靠走高的毛利率拉动,林泰新材在今年上半年依然保持了优异的成长性和增长的持续性。
但这一财务数据,在本周五上会时能否成功护航林泰新材通过IPO审核还有待观察,毕竟同日上会的北交所企业天工股份扣非净利2023年就高达1.69亿元,而林泰新材仅为4308.48万元。
离任董事曾为董秘代持股惹眼
彼时董秘刚刚入职仅一个月
与众多成功上市企业如出一辙,如果林泰新材IPO成行,除了其募集资金获得有效补充外,一众股东也将迎来个人财富的暴增。
招股书显示,林泰新材股权较为分散,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夫妻两人合计控制公司35.00%的股份。而其前十大股东中多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如无锡毓立、君舜协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担任君实协立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邦盛赢新、邦盛聚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最终股东均为郜翀、凌明圣及郭小鹏,两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此外,在林泰新材的股东名单里,五名自然人股东的名字引人注目。
自然人李运佩,以1,572,762股的持股数和4.74%的持股比例,成为了林泰新材中持股份额第二大的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李刚、吴科华、陈永兵、陆晓樱分别以1,506,581股、1,359,341股、462,000股、436,878股的持股数位列林泰新材第11、12、16、17之位。
对于李运佩获得相关股份,林泰新材称其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而在这五人中,吴科华的身份比较醒目,其曾于2015年至2021年间任职董事,离任原因为"个人原因"。
不过,在历史上,吴科华曾为多名股东代持股份就格外引人注意。
吴科华是在2016年12月入股林泰新材的。
彼时在林泰有限第一次增资时,吴科华就以货币资金500万元认缴了106.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值得注意的是,在增资时,吴科华实际出资额为326.80万,其余为代方友平和于勇持股,彼时公司的解释是为后续引入机构股东,减少自然人股东数量。
2018年7月,吴科华又代方友平、于勇、范今华和沈建波出资,吴科华受让林泰有限143.91万元出资额(代持股权对应出资额为77.5124万元),其中范今华、沈建波实际出资分别为54.00万元、50.00万元。
按照林泰新材的解释是,为方便企业管理,减少显名股东的人数,避免因持股比例较小的自然人股东可能存在的持股变动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范今华、沈建波目前分别为林泰新材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招股书简历显示,范今华2015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和销售部总监;沈建波2018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而在2020年2月,股权代持解除,吴科华分别将其持有的2.5596%的股权以628.16万元转让给方友平;将其持有的公司0.6471%的股权以158.81万元转让给于勇;将其持有的公司0.1717%的股权以42.14万元转让给范今华;将其持有的公司0.1590%的股权以39.02万元转让给沈建波。
引人好奇的是,在股权代持解除近一年后的2021年1月,吴科华却因个人原因离任了董事。
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8年6月,吴科华受范今华委托出资(0.2118%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5518万元),实际出资人为范今华;2018年6月,吴科华受沈建波委托出资(0.1961%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1398万元),实际出资人为沈建波。
而2018年6月这个时间段,范今华已任公司销售部经理,沈建波也已入职一个月有余,那么二人此前为什么要选择吴科华代持股呢?这中间是否有什么隐情?
在问询中,北交所就要求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说明目前是否仍存在股份代持、信托持股或其他关于股权的利益安排,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另外,在2021年1月,林泰新材多名董事离任也令人不解。
据招股书上会稿显示,在2021年1月,三名董事吴科华、冯泓、王珊均因为个人原因离任,而在递表前五个月的2024年1月,董事李文魁也因为个人原因离任了。
慧炬财经注意到,据此前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林泰新材还有四名董事王玮、黄磊、姜东星、李运佩也因为个人原因离任。
密集出现如此多董事变动,这是为什么呢?
彼时,林泰新材给出的解释是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是为了建立"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架构,满足公众公司规范治理要求。
扣非净利大幅增长,上会前又突击大幅缩减了募投规模的林泰新材此番能否闯关成功,最终又能否顺利发行上市,慧炬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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