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初夏,全国房地产市场政策暖意持续释放,激发市场活力。美丽大邑,作为成都市高品质幸福宜居生活地,继今年4月推出人才购房补贴活动,10月30日,“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活动重磅推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的多样化住房需求。“安家大邑”,一起见证——雪山下的公园城市,烟火里的幸福生活。
大邑县住宅
“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1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支持人民群众的住房改善需求,提升住房交易置换效率,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29日
二、活动内容
凡是活动期间在大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购买新房前6个月或后12个月之内出售成都市范围内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仅限自然人),以新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成交价2%的比例给予现金补贴。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原自有住房交易不动产登记后3个月内,及时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和产业发展科(大邑县桃源大道248号县住建局一楼)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大邑县“以旧换新”购房补贴申请表》3份;
2.申请人及新购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提供出生证明);
3.出售原自有住房的相关凭证。原自有住房的不动产权属登记历史变动记录(获取方式:县政务中心B区一楼24小时自助服务区打印或天府市民云-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下载),原自有住房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相关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摘要(开发企业提供);
5.申请人本人为持卡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二)审核
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房屋交易、转移登记等情况进行审核,形成购房补贴发放方案。
(三)发放
补贴发放方案审核通过后,县住建局按程序将补贴款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
四、补贴停发
在补贴发放前,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停止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
1.撤销、变更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
2.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的;
3.其他应停止购房补贴发放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出售原自有住房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内对已网签备案房屋通过注销、变更等方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二)申请人出售的原自有住房必须为转让房屋100%产权份额,且原自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性质须为国有建设用地,同一套原自有住房只能用于申领1次“以旧换新”购房补贴;
(三)活动期间内符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条件的同一申请人最多可申领2次“以旧换新”购房补贴;
(四)如已领取补贴,因特殊原因申请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的,须将补贴先行退回再予以办理;
(五)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重复享受补贴的,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活动执行期间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住建局负责政策解释。
咨询电话:县住建局产业科 028-60552026
大邑县住宅
“人才购房”按600元/平方米标准补贴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增强我县人才吸引力,实现各类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才购房补贴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具体支持哪些人才购房?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包括“大邑人才计划”“安邑人才”“大邑工匠”等。
第三类:在我县就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县“四上企业”中层及以上岗位人才。
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2.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可依据同一套住房同时申报购房补贴。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3.申请人为重点企业人才的,应与我县用人单位具有至少6个月以上的劳动关系。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房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须是新建商品住宅,是指能够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的住房,不包括商业、车位、二手房等;
2.房屋购买时间应在补贴活动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内对已网签备案房屋通过注销、变更等方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3.所购房屋不属于安置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补贴标准是多少?
凡取得我县购房补贴发放资格的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时,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其享受优惠政策的面积给予补贴。实际购房面积低于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的(夫妻双方据同一住房同时申报的,优惠政策面积标准为夫妻双方各自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之和),以实际购房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计算和发放。享受优惠政策面积的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符合A类认定条件的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F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县级专家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第三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企业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同时符合多个补贴申领标准的人才,可就高选择其一,不重复享受。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完成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3个月内,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和产业发展科(大邑县桃源大道248号县住建局一楼)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3份;
请扫码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就同一套住房共同申请需提供);
3.截至申请日前6个月社保缴纳明细(企业人才需提供);
4.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摘要(开发企业提供);
5.购房补贴发放银行卡复印件。
活动咨询电话:县住建局产业科028-605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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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相关购房政策转载自美丽大邑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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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 2024年10月的信息,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4、本宣传资料所涉及的户型仅供示意参考,其装修、家具、陈设等非交付标准,不属于交付范围。不同户型的面积尺寸、功能布局、空间分割、门窗/管井形态位置等均有不同。相同户型因楼栋、楼层、单元等差别,局部结构、面积等也可能不同,具体以政府部门最终审定的图纸和销售合同为准;
5、本宣传资料对商业的具体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介绍,不代表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具体以经营者实际经营为准;
6、交通配套信息,市政配套信息来源于政府规划数据,仅供参考。交通规划设置、市政配套设置不排除因政府规划、政策规定及出卖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代表着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具体以实际经营为准。
7、本宣传资料中涉及的价格、折扣、付款方式等信息,因销售时间、户型楼栋、楼层、方位不同有所差异,以实际签约信息为准。蓉预售字第510129202371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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