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十倍返还的地沟油
1998年3月,《南方都市报》调查记者邓世祥根据自身卧底得来的第一手资料,以《粤湘千里追油记》为总标题,接连推出五组独家暗访报道,描述了地下作坊如何从潲水中提炼花生油,从而揭开了地沟油产业链的全流程:
数百人专门从宾馆、餐馆收购潲水,由专人定期定点提货,送至地下油作坊后,辅之以浓硫酸催化,3桶潲水即可炼成1桶油。
善良的人们这才相信,原来现实比小说还精彩,泔水炼油绝不是都市传说。
(某学者根据报道,从市场上购买相应的原材料,证实并复原了油作坊利用硫酸,常压水解炼油的技术可行性)
地沟油的危害,不仅是口感差、不卫生,而且还因为加工中残留的硫酸反应物,会破坏人们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对消化道与肠胃存在不可逆的破坏力。此外,已经使用过的残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类污染物等强致癌物质,可能诱发多类癌症。
更可怕的是,邓世祥的报道中明确指出,地沟油的生产已经专业化、专门化、系统化,跨省销售已是常态,最终流向涵盖了农贸市场、超市小店、单位采购、个体商贩:
谁也保证不了自己吃不到地沟油。
地沟油事件浮出水面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部门接连批示,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大于天”的重要指示,强化投入、措施得力,对查处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妥善处理、绝不姑息…(此处省略500字)。
铁拳在启动。
例如2001年3月,朱传峰三兄弟开办小油坊,逐渐从山东、北京、江苏、新疆等地大量收购“泔水油”,加工后向山东、山西等省销售,规模达5200多万元。2014年1月,济南中院公开宣判了这一特大地沟油案,被告人朱传峰被判死缓,朱传清、朱传波被判无期。
在这起引发轰动的判决中,法官解释了量刑的依据,是2013年5月最高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地沟油的重新解释:
食品安全罪中“不安全”与“有毒有害”的界限相对模糊不清。此次《解释》中明确提到,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同样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再次然鹅,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制假贩假者、知假买假者络绎不绝,地沟油产业链逆势发展,有关部门的专项治理演变为常态化的拉锯战。
这一切,可能与某期法制节目中某高学历犯罪分子的供词有关:
早些年因为大豆减产,还有耕地红线的原因,油料经济作物的供应有缺口,食用油价格一直在涨…而我们炼(地沟)油嘛,1升油的成本大约是3毛钱,卖出去后的毛利有十几倍…
放眼全球,动辄十几倍利润的行业可不好找,这才是地沟油产业链屡次被重拳出击,却始终幽魂不散的原因。
事实表明,每一年的“315消费者日”,食品安全一定是重中之重,而地沟油总是其中经久不衰的话题,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因而不难理解,当卫生部于2011年5月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沟油”检测方法时,共收到281个单位和个人提交的315项“地沟油”检测方法,卫生部从中筛选,确定了4个仪器法和3个可现场使用的快速检测法。
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胡小松教授公开表示,每年我国有几百万吨地沟油流向了餐桌,给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国人苦地沟油久矣。
但从2022年开始,几乎一夜之间,关于地沟油的报道大幅降低,大型制假案更是鲜见披露。那么问题来了:
地沟油这个顽疾是怎么偃旗息鼓的,那么多废弃油脂最终流向了何处?
让我们一起,走近科学。
❸华丽的逆袭
2011年9月,荷兰皇家航空公司宣布了一项新的突破,研究人员对炒菜用过的油进行精炼,得到了高质量的航空燃料。这就是大名鼎鼎的:
可持续航空燃料(SAF)。
其实,生物燃油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早在上世纪90年代,巴西就采用ATJ工艺,用玉米生产第一代生物乙醇,并供给全国的加油站。
但玉米是重要的农产品与工业原料,原料成本居高不下,而且ATJ工艺始终绕不过“与人争粮”的舆论问题,因而无法成为主流,甚至不能引发各方重视。
相比之下,SAF采用HEFA工艺,即利用餐厨余油或动物油脂,通过热解、加氢、异构化及选择性裂解等技术组合,加工转化为加氢植物油(HVO),其原料成本极低(甚至还因为享受废物处理的补贴,成本为负)。
而且,HVO的化学结构与航煤油非常接近,可以1:1用于航空燃料的调和。
(按照ASTM的D7566标准认证,SAF生产工艺有多条路线,其中最成熟的是HEFA工艺和FT工艺,它们的共同点是利用废弃物生产,不消耗经济作物)
当然,早期HEFA工艺的流程复杂,成本较高,商业化之路漫漫。
直到2020年,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学院的威尔逊教授在顶刊《自然》上发表论文,提出以一种空间正交型多级孔结构的二氧化硅作为催化剂,可以把甘油三酯(地沟油的主要成分)的转化效率提高:
14倍。
(传统催化剂(左)与空间正交型多级孔结构催化剂(右)的差异)
这项研究的横空出世,大幅降低了HEFA工艺的生产成本,激活了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的市场化空间,开辟了地沟油“变废为宝”的新道路。
美国材料与试验学会(ASTM)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
相比于传统的石油基航空燃料,SAF全生命周期可实现最高达85%的二氧化碳减排,且无芳烃类排放。
众所周知,交通运输部门是全球主要的碳排放领域。根据国际能源署(IEA)数据,2020年全球30%的能源消耗集中在运输领域,并排放了72亿吨二氧化碳,占整体碳排放量的23%。
在交通运输业中,航空运输业又是典型的碳排“钉子户”,一直面临环保主义者的指控:
2021年,即使是受到疫情影响,航空业对全球GDP的贡献仍然达到2.5万亿美元,但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占比却超过3%。尤其是在其他行业去碳化后,到2050年,航空业的碳排占比可能提高到20%。
于是,成本降低到航司可承受范围内的SAF,瞬间就被业内人士当作“心头好”。
例如欧盟规定,从2025年起,欧盟成员国的航司必须使用掺混SAF的航空燃料,掺混比例逐步从2%提高到6%,并计划在2050年达到70%。
欧盟预计,随着SAF的广泛应用,到2050年,SAF降为航空业作出50%以上的碳减排贡献——这样的期待,妥妥的是“全村的希望”啊。
(欧盟“The EU fit for 55 package”政策白皮书中,对SAF碳减排的可行性分析,预计到2050年,使用SAF可望为航空业作出53%-70%的碳减排贡献)
美国方面也积极响应。2021年,《美国航空业气候行动计划》确定了2050年美国航空业“碳中和”的长期目标,提出到2030年实现美国SAF产量达到900万吨,到2050年实现SAF产量超1亿吨,航空燃油100%加注SAF,同时还规定:
航空燃料供应商在美国本土销售SAF产生的环境权益,可在市场交易。
这意味着,SAF产生的碳减排效果,可以换成自由流通的美元!
毫无疑问,SAF一旦被确认为航空燃油的未来发展方向,在监管部门的政策倾斜与高额的环境权益补贴激励下,生产企业愿意投入,需求企业愿意购买,整个市场一片繁荣。
例如根据欧盟颁布的“The EU fit for 55 package”政策,生产和使用SAF的企业将获得经济补贴,其中光是对SAF生产企业发放的首期补贴就高达:
16亿欧元。
目前,全球约69家机场实现了SAF供应,至少有43家航空公司承诺在2030年使用约1300万吨SAF。
事实上,哪怕高昂的价格也阻挡不住市场的热情——在强制掺混政策和高额单位补贴的情况下,2024年8月,欧盟SAF的价格约为28000元/吨(人民币),是普通航空燃油的2-3倍,但一直供不应求,并由此造成了一个尴尬的现象:
商品销售太火热,利润空间太大,原料不够用了怎么办?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一份报告,由于全球SAF行业对原料的需求增长,餐厨余油的供应逐渐紧俏,价格有大幅上升趋势。
从需求端看,以法国TotalEnergy、荷兰Shell为代表的SAF生产商,全年大约需要消耗4700万桶餐厨余油(注:1桶油约为130公斤),其中80%以上依靠进口。
从供给端看,我国是食用油消费大国,每年消费约3700万吨,因而是当前餐厨余油的主要来源国和出口国,按餐厨余油产生率30%计算,年理论供应量约1100万吨,但可回收量不到500万吨,难以满足全球需求。
资料显示,2023年,中国向欧盟出口了约120万吨地沟油,而且在鹿特丹的到岸价格为7100元/吨(人民币,下同)
更离谱的是,2023年我国还向美国出口了50万吨地沟油,价格高达9400元/吨,甚至比当地出口的大豆油都贵(2024年11月到底的美国大豆油期货价格,大约是8400元/吨)。
当然,由于运费原因,离岸价与到岸价不同混为一谈,但搭上了SAF之后,地沟油身价暴涨是不争事实。
更何况,2022年以来,中国石化宁波镇海炼化厂引入生产线,开始规模化生产首批国产SAF以来,国内企业也开始了地沟油的争夺。
中石化宁波公司的高管张新华就指出:
近年来,我国餐厨余油产量大,很多都出口到欧美用于生产SAF,有较大的利润空间。而随着技术引进,国内SAF产能不断扩大,加剧了餐厨余油的供应紧张。 从技术经济性、拟在建项目情况等方面看,预计到2030年,全球范围内SAF的生产技术路线仍将以HEFA工艺为主。但HEFA工艺受到原料来源的限制,不能满足中远期全球SAF的需求。
换而言之,地沟油已经成为抢手的硬通货,可以用来换红彤彤的欧元和绿油油的美元,再暴殄天物地给你吃地沟油,这是对自家钱包的不尊重。
难怪有人说:
一想到路边摊、火锅店的味道没有以前足了,我的内心竟然莫名地惆怅起来。
❹创造性破坏的力量
随着地沟油摇身一变,成为供不应求的紧俏商品,“珠混鱼目”的奇葩一幕终于出现了。
为了吃到欧盟官方补贴的红利,马来西亚成为首批被质疑地沟油造假的出口国,遭到欧盟调查与指控。
根据欧盟的反倾销报告,有足够证据表明,马来西亚出口的地沟油中,极可能掺杂了棕榈油,甚至就是把纯正的棕榈油贴牌,当成地沟油在卖。
为此,报告中不但列出了调查人员从不同渠道、检验各批次原料油中得到的海量造假个案,还特意用整整一节的篇幅,描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悖论:
2021年以来,马来西亚地沟油的出口量,是该国可回收量的2-3倍。这多出来的部分如何解释?
在国内,随着SAF商业化的前景日益明晰,中石油、中石化、中粮等企业都在生物柴油技术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中国SAF的生产与出口迎来了爆发期。有业内人士指出:
由于我国的烹饪习惯和人口优势,生物柴油的原料(餐饮废弃油脂)产量较大,价格也比较低,比欧盟的生物柴油价格每吨便宜大概400欧元。
2023年,我国共向欧盟出口了180万吨生物柴油,在欧盟的市场占有率为8%,成为增速最大的出口国。
2024年8月,商务部援引一则新闻称,欧盟对华生物柴油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2.8%~36.4%的临时反倾销税。
相对马来西亚而言,欧盟对中国SAF的指控就没那么底气十足。例如报告中只说到中国的SAF成本低,可能与贸易保护的政策有关。但报告中也列出了个案,指控某企业在生产SAF过程中,在地沟油里掺杂了:
初榨植物油。
有朋友可能会问,为什么不能用食物油制造航空燃油啊,各项指标达标不就行了吗?
因为这涉及一个商业伦理问题,其逻辑归于五个环节。
第一环,往地沟油里掺食用油,其动机是原料稀缺导致的价格畸高。
第二环,地沟油之所以价格畸高,是因为它生产的SAF可以卖出高价(价格是普通航油的2-3倍)。
第三环,SAF相对与普通航油的溢价,来源于从各国领到的环保补贴,它在发热量等性能上并比普通航油具有优势。
第四环,各国通过补贴原料(地沟油),鼓励SAF的生产与消费,目的是减少全球碳排放量,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这个补贴并不是针对食用油的。
第五步,如果允许用普通食用油制造SAF,实质上就违背了变废为宝、减排环保的初衷,不但存在骗补的嫌疑,而且还导致了过度加工与资源错配,增加了碳排放。
什么是资源错配?打个比方,食用油被生产出来后,或是用来餐饮(如花生油),或是用来食品深加工(如棕榈油),这是第一层效用。而消耗之后形成的残油再用来制造SAF,这就是第二层效用。如果直接用于造SAF,相当于跳过了第一层效用,属于典型的资源错配。
而诱使这种资源错配的补贴政策,哪怕出发点再好,也会沦落为典型的恶政。
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有这个钻政策空子、骗取补贴的机会,当地政府宁可留给本国企业,也不会把银子撒给外国企业。
所以,不要责怪欧盟各国吹毛求疵,更不要动不动就把反倾销调查与民族主义联系起来。让商业的归商业,环保的归环保,这很合理吧。
在地沟油的故事结束之前,让我们按照语文课代表的要求,归纳中心思想,并增添升华段暨抒情段。
地沟油进入餐桌,这是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公共卫生悲剧,为此进行综合治理是完全合理的。
但我们也要看到,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光是治理还远远不够,毕竟在十倍利润的刺激下,飞蛾扑火者前仆后继。
杀头的买卖有人做,赔钱的买卖没人干呐。
有趣的是,很多看上去近乎无解的棘手问题,却是由于偶然发生的创新,而得到意外的解决。
例如,正是由于荷兰皇家航空公司偶然地验证了地沟油炼制航空燃油的可行性,以及澳大利亚科学家发现了提高炼油效率的高性能催化剂,地沟油制造的SAF才有机会大规模生产,从而搭上“绿色环保”的概念,从而获得政策支持,从而创造了新的竞争赛道,最终,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地沟油上餐桌”的传统灰色产业。
创新活动具有的、从更高维度发起降维打击的特性,就是由熊彼特提出,由菲利普·阿吉翁发扬光大的创新理论,也就是所谓的:
创造性破坏的力量。
随着“创造性破坏”被融入内生增长理论模型,成为公认的经济发展的长期动力,其力量之宏伟,影响之深远,似乎远超常人的想象。
至少,就远超黑心油坊主的想象。
正如菲利普·阿吉翁在书中所言:
利益与创新从来都是改革的一体两面。改革不是发生在既得利益者受挫的时候,而是在于他们运用不同策略追求利益的时候,在于用新观念、新工艺重新界定利益边界的时候。
所以朋友们,当你被人问到,为什么要鼓励科教,为什么要鼓励创新,请一定要把地沟油的故事告诉他们,告诉他们除了内卷与内耗,穹顶之上还有众星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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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ov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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