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后还不服怎么办?一定要记得按时做这件事,晚了就麻烦了!
一般民事案件,对一审判决不服15天内可以上诉,但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首先,我国是两审终审,二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判决生效后如果不按期自动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二审判决也不排除有判错的可能,所以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民诉法》第210条作了如下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注意,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不影响执行生效判决,除非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判决确实有问题,决定再审,那时肯定会停止执行。那当事人申请再审后,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决定再审呢?
民诉法211条列举了13种情况,符合以这13种情况之一的,法院应当决定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但有一点需要特别提醒大家,向法院申请再审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二审判决不服想申请再审,要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如果有211条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的情况的,是从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后6个月内申请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这4种情况申请再审的时间不是从判决生效后开始算,而是从当事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这些情况时起算,因为有时这些情况当事人是事后才知道的。
只要在法定期间限内申请再审,法院是必须受理的,而且正常应该在3个月内审查,不管是裁定再审,还是裁定驳回申请,都要给一个书面正式结果。
但如果超过6个月的法定期限再去申请再审,基本就不再受理了,即使收下了申诉的材料,也未必启动正式审查程序,不是必须正式给个结果了。除非法院认为案子错误太明显,然后通过法院自己的纠错程序启动再审。
当然,启动再审难度通常都是很大的。大家都知道二审改判一审不容易,而启动再审比二审改判还难。所以,涉及诉讼案件在一审时就要足够重视,尽量在前期做好,避免因为自己不重视或犯错误而败诉!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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