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大国将令、方圆文史、办公室主任老陈
1984年,一篇刊登在《光明日报》上的文章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神州大地引起了巨大反响。
这篇报道揭开了一宗令人发指的命案,而案件的主角竟是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杨国英的公子杨小民。
令人愤慨的是,由于其父亲的权势,这起本应严惩的故意杀人案却得到了轻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
01
1979年青海西宁的省委家属大院里,17岁的王强和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然后到水房排队打水。
但是在水房里,王强和另一名叫杨小民的青年因为一些打水的小事起了口角争执,最后在大家的劝阻下,王强也不想再多生事端了,瞪了杨小民一眼后,便回了家。
不过这杨小民平日里在家属大院横行霸道惯了,看到王强不仅敢和自己吵架顶嘴,居然还敢不服气地瞪人——他怒了。
他觉得这王强的父亲不就是《青海日报》的一个普通职工吗,居然敢和他这个青海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家的公子哥作对?
杨小民回到家后越想越气,最后恶向胆边生,决定要给王强一个教训。
于是杨小民翻出了白色卫生帽、口罩和眼镜,把自己伪装了一番,又找了把五寸长的刀子揣进兜里后,出门直奔王强家里去了。
这边王强和杨小民争执后,没有打水又回去准备睡个回笼觉,谁知道杨小民带悄悄闯了进来,然后拿着刀就往王强身上扎。
王强吓坏了,喷涌的鲜血和剧痛让他求生意识爆发,他连忙踉跄着往房间外跑,一边跑一边呼救还一边向杨小民求饶。
此时杨小民已经昏了头,同时也是害怕王强的喊声把人招来,于是他拦住王强的去路,疯了一样继续往王强身上扎刀子。
很快,听到喊声的邻里都赶了过来,但此时王强因为伤势过重已经倒在血泊中没了气息。
看到王强不动了,而周围的人也越来越多,杨小民似乎才回过神一样,吓得在原地动都不敢动一下。
120赶来将王强送去医院进行急救,但他的伤势实在太重,杨小民看似昏了头,实则刀刀都是致命狠手,导致医生抢救了十几个小时也无力回天,最终在第二天凌晨宣告了王强的死亡。
经法医鉴定,王强的头部、胸部、腹部和背部共计刀伤14处,其中有10处深至内脏,肺也被捅烂。这便是震惊一时——青海“二·二七案”。
毫无疑问,这起案件杨小民是故意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应判处死刑。案发后不久,杨小民就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且也报经西宁市委审核同意。
按理说,这个故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案报到省高院时,竟出现了惊人的“反转”。死刑却变成了“死缓”,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到了1982年2月,省高院竟又将杨小民改判为了“无期徒刑”。
有些与杨国英关系密切的官员,竟然编造出一个荒谬至极的理由:"杨小民虽然有罪,但若改判死刑会对其他犯人产生不良影响。改判死缓是省委批准的,抗诉就是抗省委。"
这种说法简直令人啼笑皆非。
为了控诉判决的不公,几年来,王家四处奔申诉,甚至还将王强那件被戳了十几个窟窿、浸透了鲜血的——“血衣”,悬挂在杨家和省高院的门前,就连群众也积极组织起来支持王家上访。但无论他们如何努力,始终都无法改变这不公正的现实。
此案之所以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反转”,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杨小民有一个当大官的父亲而已。
02
杨小民的父亲名叫杨国英,是当时青海省委办公厅的副主任。也难怪,杨小民在被捕后态度极其嚣张,一进看守所便叫嚣道:“我不怕,我爸爸是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他管保卫,有办法。”
当然了,杨国英的权力再大,他也不过只是一个省委办公厅的副主任而已,他怎么能左右省高院、省委的决定呢?
杨国英还真有这样的实力。一来,本身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的职务就不低,更何况身处这样的位置上,自然与上下的关系处的不错;二来,当时青海的领导干部圈子比较集中,各领导干部之间关系亲密,形成了一张联系紧密的关系网。
而这张“关系网”由来已久!
1949年9月,青海解放后,中央为了解决青海的干部问题,于是就决定由西北野战军的某军干部及一批西北革命大学的干部,转业到青海工作。而与此同时,一批拥有高学历的四川女青年也来到了这里,她们后来与当地的许多领导结婚,组成了家庭。
所以,当年青海许多领导干部的组成,基本都是“四川婆姨陕北汉”,男人们是既是陕西同乡,又是战友和同学,女人们都是四川同乡、同学,彼此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于是便自然而然形成了一张联系紧密的关系网。
而后来经过调查得知,在此案中策划密谋、通风报信、公然压制正确意见的法官、检察官或党政干部,基本都与这张关系网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
以至于当时为杨小民将死刑改判为死缓又到无期的那些“有功”人员,后来也都得到了奖赏。
比如杨小民的父亲杨国英,不仅没有因为儿子的案件受到影响,反而一升再升,从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硬是一路升到了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此外,省高院的院长杨树芳也被提拔为副省长;审判员之一的杨德山,被提拔为省高院副院长;另外一位审判员韩德明,则被提拔为了海东地区副专员。
而与之相反的是,那些支持王家上诉,主张判处杨小民死刑的人,有的不断受到威胁和警告,有的则被免职、调离,或者是直接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如此执法不公、官官相护,简直令人触目惊心。
03
时间来到1983年,新华社的记者邓全施被调到了青海任职,他一来青海就接触到了王强的家人,在了解始末后,邓全施作为党员,基于内心的正义感,决定帮助王强的家人。
为了避免走漏风声,这件事也只有参与调查的记者邓全施、刘金桐和报社的社长知道。
他们开始秘密走访调查,搜集与“二·二七”案件相关的资料,见到了王强被害时穿的血衣,也看到了民众们支持王家申诉自发签名制作的5米横幅……
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真实资料后,他们发布了两篇有关的“二·二七”杨小民杀人案有被包庇嫌疑的文章,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大规模的讨论。
中央得知后对此事非常重视,邓公亲自指示说:“此案搞了五年之久,青海的群众意见很大,要尽快解决……对那些在此案中徇私枉法的人,不管是谁,都要实事求是地予以严肃处理。”
很快 ,中央的调查组也来到了青海,开始着手对杨小民案件进行调查。
最终,靠着中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和新华社的详实资料,杨小民一案被重新审判,而其父所在的关系网也被打击。
1985年7月30日,西宁火车站广场召开了公判大会,随后,杀人犯杨小民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刑场上,曾经嚣张跋扈的杨小民终于露出了他真实的面目 - 一个懦弱而又恐惧的罪犯。他在行刑前声嘶力竭地呼喊着:"爸爸,救救我!"
然而,他那位曾经庇护他的父亲,这一次再也无法伸出援手了。随着枪声响起,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这一天,西宁市万人空巷,数万民众自发走上街头,敲锣打鼓、鞭炮齐鸣,共同庆祝法律和正义的胜利。
后来,邓公再次在中共中央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上提到此事,他说:“青海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
这个震惊全国的案件,无疑在中国司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它不仅仅意味着一个穷凶极恶之徒得到了应有的惩处,更重要的是,它向那些妄图仗势欺人、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官员们发出了严正警告:在法律面前,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有多大的权力,都必须低头。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杨小民案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它成为了中国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推动了司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增强了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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