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劳务、建筑材料等建筑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然而,缺少进项和成本的难题却一直难以得到解决,成为了遏制建筑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拦路虎。
建筑劳务企业的成本大部分在于人工,对于这部分费用支出往往难以取得相应的合规发票,导致企业缺少进项,整体税负压力变大。建筑材料企业适用13%的销项税率,有时却只能取得低于13%甚至只有1%的进项,其间的税率差会使得企业纳税负担加重。
建筑企业在税负方面的种种痛点,在很大程度上压缩了其利润空间。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有效减轻自身纳税负担。
①注册在特定地方的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申请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核定后企业所得税仅1%。或者,可以申请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40%-80%的奖励扶持。
②注册在特定地方的小规模个体户,可以申请个税的核定征收,核定后个税仅0.5%-1%。如果年开票120万以内且开普票,可以申请双免,综合税率为零。
上述政策只在特定地方的税收扶持园区内实行,企业可以入驻园区,或者在园区内成立一家个体户或有限公司来合理分流主体公司的部分业务,并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扶持。
税收扶持园区内实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能够为企业有效减负增效、扩大利润空间,同时也要求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保证自身业务真实可靠。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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