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欧盟议会批准了与理事会达成的一项全面修改欧盟电池和废电池规定的协议,针对在欧盟销售的所有类型电池的设计、生产和废物管理的新规则。此协议将替代指令2006/66/EC(现行电池指令),称《新电池法》。2023年7月10日,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了该法规,并在其官网上发布。此法规将在公布之日起第20天正式生效。2006/66/EC号指令与电池环保与废弃电池管理有关,但在目前电池需求激增的背景下有其局限性。新电池法规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电池的可持续性、性能、安全性、收集、回收和二次使用寿命的规则,以及为最终用户和经济运营商提供关于电池的信息。
主要措施
- 对于汞、锅、铅的限制要求;
- 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强制性碳足迹声明和标签,将于法规生效起18个月后开始执行;
- 对于新电池的活性物质含有回收成分的最低水平:法规生效5年后电池的活性物质中含有的钻、铅、或镍含量应随附在文件中;
- 法规生效8年后回收最低百分比:钻为16%,铅为85%,键为6%,镍为6%;
- 法规生效13年后回收最低百分比:钻为26%,铅为85%,为12%,镍为15%;
- 容量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LMT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将随附一份有电化学性能和耐用性参数值的文件;将于法规生效起12个月后开始执行;
- 便携式电池的设计要求消费者能够轻松拆卸和更换电池;(便携式电池应被最终用户视为易于拆卸,即使用市售工具可将其从产品中取出,不需要使用专用工具,除非产品免费提供专用工具或溶剂来拆卸产品。)
- 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属于工业电池)将有安全评估测试,将在法规生效起12个月后开始执行;
- LMT电池、2kWh以上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需要数字电池护照,可以通过OR码访问,将于法规生效起42个月后开始执行;针对所有经济运营商的尽职调查政策。财政年度净营业额低于4000万欧元的中小企业除外;
- 每个电池或相应包装都应有贴CE标志,CE标志后面应加上公告机构的识别号码;
- 电池健康管理状况和预期寿命信息:包括剩余容量、循环次数自放电速率、SOC状态等参数,将在法规生效起12个月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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