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等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并发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各地已公布的管理办法中,均把“数据区块链存证或公证”证明材料做为提交登记申请表中必要材料之一。

《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要求:第五条 申请人应通过主管部门指定的登记机构如实填写登记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交的登记申请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八)存证公证情况。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三)登记前未进行数据存证或者公证的。

进行登记的数据是未公开的数据集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和重要的无形资产。为了保护企业数据安全,企业仅需向登记机构提交“样例数据”,完整的数据集合仍然保存在企业内部。数据集合进行权证链存证,在不泄露源文件的前提下,存证数据集合哈希值(数字指纹),通过哈希值存证记录拟登记数据集合的完整性与原始性,生成权证链电子证书,做为申报材料之一

案例1:北京国知慧和科技有限公司”内窥镜产品专利数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2: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奶业全产业链质量安全关键因子参考数据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3: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商标基础数据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4: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IP7+专利分级分类数据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5:北京信聚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中国专利分类分级数据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