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因投资虚拟货币而遭遇的重大亏损,男子黄某多次通过非法手段“卖房”套现,诈骗多人760余万元。

11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松江区检察院”)获悉,此前,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一房多卖,“复制粘贴”

松江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6月,黄某找到有购房意愿的郭女士,表示自己母亲名下有近300平方米的动迁安置面积准备售卖。郭女士看过动迁协议后,在黄某的安排下与黄某母亲签订了房票买卖合同,并先后向黄某支付了300万元购房款。按照约定,黄某应当在分得对应面积的动迁安置房后与郭女士办理过户手续,但此后一年间,黄某却总是以尚未分得安置房为由,迟迟未联系郭女士办理过户

令郭女士没想到的是,自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黄某在分得安置房之前,竟伪造了多份动迁协议,将近300平方米的动迁安置面积反复出售给了除郭女士外的其他8人,并与他们分别签订了房票买卖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约定限制交易期满后办理房屋过户,由此又得到近700万元购房款

隐瞒抵押、虚构房源售卖

通过一房多卖尝到“甜头”的黄某变本加厉。

2022年7月,黄某决定让自己名下一处已于2021年8月被设定抵押的房屋“物尽其用”。在明知该房产存在大量纠纷、无法实际交付的情况下,黄某隐瞒事实,与周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22年9月过户。周先生按约定先向黄某转账了100万元定金,但黄某在到期后并未办理过户,而是向周先生返还了40万元,剩余60万元则一直未偿还。

2022年9月,黄某的“卖房”手段再次升级。在了解到许先生有意向购买一套“小产权”房后,黄某从他人处借用房源,谎称自己系该房屋所有人,通过带许先生实地看房、出示伪造的动迁协议等方式,使许先生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与黄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向其支付60万元购房款。

2022年11月,郭女士多次联系黄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遭到黄某的百般推脱。郭女士怀疑被骗,遂报警。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将黄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6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至起诉前,黄某已向被骗的购房人退还部分钱款。松江区检察院遂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黄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