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湖南长沙一妈妈带孩子逛盒马时,孩子在奔跑期间摔倒且出现短暂晕厥,去医院检查诊断“多处损伤、脑震荡、右侧顶部头皮血肿”。

妈妈认为孩子摔倒时没有工作人员上前扶起,且表示孩子目前还在昏迷,就此事去盒马打砸店内商品,想要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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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妈妈的举动真是奇葩,刷新了中国人的三观!

一,作为家长,对于未成年人,作为母亲的你有监护责任,你却放任孩子在超市奔跑,结果孩子摔伤,责任在你监管不力。

二,你可以起诉超市地面太滑索要经济赔偿,但是你不应该去打砸超市,损坏超市财物该你赔钱。

三,作为母亲,孩子摔倒了,应该第一时间去扶起孩子,救援孩子,没想到你首先想到的是推责超市,怪超市员工不扶起孩子。

超市员工各有岗位职责,你自己的孩子都放任不管,怎么能把责任推给超市员工。

再说了,如果超市员工来扶起孩子,到时候你又有理由让超市员工担责:

1,不是你推倒、撞倒的你为什么会去扶起?

2,就是因为你去扶起孩子,导致孩子二次伤害。

总而言之,家长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不应该打砸超市,而是应该走法律程序。

不能因为谁受伤谁就有理!

这个家长太蛮不讲理,此风不可长!

希望她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