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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的居中调处,作为一家从外地来榕经商的企业,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和温度!”“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对方退还的10万余元保证金,这对我们维持日常经营来说,太重要了!”

近日,晋安法院在办理一起涉某餐饮公司与某商业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从双方经营实际出发,采取灵活柔性的调解方式,发挥府院合力,最终不仅促成该案达成和解,同时也妥善化解了同类型的近30件潜在纠纷,各方当事人顺利握手言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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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来,我们都是按期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从来没有拖欠过,实在想不通到期退个保证金怎么会这么难?”2016年起,福州某餐饮公司便与某商业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承租该商业公司管理的位于某商场的店铺,租赁期内,该餐饮公司均按时向商业公司缴纳租金及租金保证金。202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餐饮公司依约退还了租赁的商铺,然而当其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时,却遭遇某商业公司的一再拖延。无奈之下,福州某餐饮公司只能选择向晋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相应保证金并支付逾期退还的违约金和利息。

“又是这家商业公司,这已经不是它的第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了,单就我经办的都有好几件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注意到,自今年1月起,晋安法院陆续受理了近十起因该商业公司未退还租金保证金而引发的纠纷,经查,目前正在审理的就有6件,“恐怕还不止这些,若不寻求治本之策,很快会有更多类案涌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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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办就办,经办法官找来了该商业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一次深入交谈沟通,了解到该公司并非有意不退还保证金,只是由于自身债务问题,导致资金账户被债权方监管,因此资金支出均需经监管方逐级审批,手续冗长繁杂,租金保证金无法按时直接退还至商户。

“经过我们初步梳理,因合同到期需要退还保证金的品牌企业还有二十余家,如果这些商户也都起诉到法院,公司的正常经营势必会受到影响,尤其是一旦被采取限高、失信等措施,公司经营就会停摆。”该公司负责人也希望法院能帮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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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上述纠纷涉及多方利益,且承租方多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晋安法院岳峰法庭作为案件承办部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发挥“府院联动”优势合力解纷。

“在党委政府的牵头指导下,我们通过多次走访债权人监管方的公司及银行等单位,从有利于商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向他们进行耐心地释法析理,”承办法官介绍道,“此举也取得了债权人方的初步理解。”

如何才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退款程序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呢?为此,岳峰法庭专门联合案涉商场所在街道办及“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成员单位,组织有关各方召开了一场协调会,面对面进行商议,推动形成专项资金常态化审批退款通道。

同时,承办法官还通过电话、微信、在线远程调解等方式,为双方企业算时间账、经济账、金钱账,从情与法的角度,促推租赁商户同意在获得退款的前提下减免诉请的违约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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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生意也都不好做,各让一步吧,我们只要能收回应有的保证金退款就不去计较一点利息了。”最终,经过各方协商努力,福州某餐饮公司第一时间收到了某商业公司退还的保证金,并自愿放弃对逾期利息的主张。本案以双方达成调解并履行完毕宣告终结。

与此同时,某商业公司也一并退还了正在诉讼的另外5家商户及存在潜在诉讼风险的26家商户租金保证金,共计1881668.52元。至此,涉该商业公司的租赁保证金退款通道被正式打通,所有正常退租商户均可按照约定退还相关费用,潜在的类案风险得到妥善化解。

“我们也很感谢法院和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为商场的良性有序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让我们的口碑不会因此受损。接下来公司也会认真抓好日常经营,早日解决自身债务问题,实现健康发展!”商业公司负责人说道。

蓄得水深凭鱼跃,法润营商百业兴。晋安法院始终坚持将“公正与效率”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突破口,促推善意执法理念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相向而行、同频共振,不断出实招、解难题,重服务、应民心,引得“法治活水”润泽营商沃土,为促进晋安营商生态良性循环注入不竭动力。

文:晋安法院

编辑: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