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退休待遇“免审即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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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人员”)。
享受条件
1.达年龄。个体人员当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达年限。个体人员当月缴费到账后,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连续缴费180个月”或“累计缴费240个月”。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达龄当月缴费到账后,个体人员无需申报,医保系统将自动审核并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次月即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查询方式
1.登录“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
2.点击“业务大厅”。
3.点击“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4.点击展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查看“人员类别”是否由“在职”变更为“退休人员”。
编辑 | 杜儿
审核 | 高舒婷
来源 | 温江医保、成都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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