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昆明市圆通北路警方在一辆警用的昌河牌微型面包车内发现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很快,二人的身份就被查明,男性死者是昆明市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女性死者是昆明市公安局民警王晓湘。
命案现场,女子面部遭到重创,趴在方向盘上,头发也是乱糟糟的。男子的手腕被用手铐铐在车窗上,手上已经有了明显的血痕。并且两个人的身上都有致命的枪伤,根据伤口情况判断,是近距离射杀。
王俊波的家人多次到警局要求破案,他的家人认为王俊波平时人缘很好,不可能是仇杀,如果是为了劫财,那更说不过去了,因为俩人身上都没什么钱。
肯定就是仇杀,一定是因为王俊波和王晓湘二人发生婚外情的事情,被身为丈夫的杜培武知道后怀恨在心,趁着二人亲热时不备,杜培武抢得王俊波的枪支后将他们杀害。
首先他是被害人王晓湘的丈夫,又是王俊波的朋友,老婆背着他跟朋友偷情,他有充分的理由怀恨在心,况且他还是警察,会用枪,他有明显的作案动机。
办案人员经过一番“合理”的推理后,头戴“绿帽”的丈夫竟然成了头号嫌疑人。而此时毫不知情的杜培武,还在焦急地寻找着一直没有回家的妻子王晓湘。
杜培武这边已经询问了所有亲戚、朋友,又去了妻子经常去的几个消费场所询问,也报了警,但都一无所获。
戒毒所一位领导突然来到杜培武家。两人客套了一会,领导说怕杜培武饿垮了身体,非要带他出去吃饭。杜培武没办法只好和领导下楼上了车。
车开到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大门口时,突然停下了。随后车门被人拉开,两个高大的便衣男子将杜培武按倒,开始搜身。
杜培武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带入了审讯室,警方对他进行了10天10夜的审讯,主要就是疲劳站,不让睡觉,但即便是这样他们也并没有从杜培武的口中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5月2日,杜培武被送回自己工作的戒毒所专门关押。警方在案发现场走访调查后发现,附近没有人听到有过枪声,圆通北路附近比较繁华,十分的热闹,如果二人是在这里被枪杀的,附近一定会有人听到枪声。
王俊波和王小香二人生前曾发生过关系,他们一定也不会将地点选择在这里,第一案发现场应该在其他地方,但警方一直都没有找到,公安部很快派出专家赶到昆明指导案件侦破。
为了审讯杜培武,警方请来了中国头号刑侦专家对杜培武进行测谎,整个测谎过程持续了一天一夜,杜培武记得,问自己的问题有:你杀人了吗?4月20日晚你有没有离开戒毒所?是不是你开枪把他们杀死?是不是你用王俊波的枪把他俩杀死的?杜培武始终不承认自己杀人了。然而,测出来的结果是4。
一般来说,测谎结果4-6,证明被侧对象的部分问题是说了谎的,这个结果让专案组大喜过望。他们纷纷认定,杜培武杀妻证据确凿,再不济也是知情者或者参与者。
从这次测谎后,办案人员就对杜培武进行了严刑逼供,他被带上脚镣,双手呈大字形悬空吊在铁门上,吊一段时间以后,脚下就会放一个凳子,稍微缓解一下,如不交代,凳子就会被抽走。并使用高压电警棍逐一电击杜培武的每根脚趾和手指,惨叫声响彻整个公安局大院。
就这样反复,杜培武不断喊冤,拒不承认,但被认为是负隅顽抗。
1998年6月30日到7月19日,整整20天,杜培武几乎就没有睡过觉。他后来回忆说,跪在地上回答问题就是最好的修行,也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缓一缓,补充一下体力。当时只觉得恨不能死了才可以得以解脱。
这时,身为警察的他,自认为有一个很好的身体素质,也已经被折磨的目光呆滞,步履蹒跚,两个手腕和脚踝因为长时间戴着手铐,脚镣发烂化脓,肿得像着拳击手套一样。
几天以后,检察官范显忠来到监狱,杜培武将写好的刑讯逼供控告书交给了他,这位检察官为他拍下了4张伤情照片。
这一行为让杜培武看到了希望,可最后属于他的正义并没有到来,他反而收到了一封逮捕文书。
1998年12月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杜培武故意杀人案。杜培武当庭展示了他身上清晰可见的伤痕,声称自己是被刑讯逼供后屈打成招的。他强烈要求公诉人出示检察官范显忠为他拍摄的照片以证明刑讯逼供事实的存在,但公诉人却称当时没有拍过照片。
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1999年1月15日,昆明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杜培武再次要求公诉人出示照片,但公诉人又称照片找不到了。最终,杜培武被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杜培武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并提出了上诉。1999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阅了该案的卷宗材料后,认为杜培武案件中存在部分证据不够明确的情况,并且辩护律师所提出的一些意见也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基于这些考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杜培武的判决进行了调整,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缓期期限为2年。
也许是老天也不忍心,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
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目瞪口呆。杜培武案件中那把77式手枪赫然就在保险柜里。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杜培武被释放的时候,脑部出现萎缩,据他说这是头部被皮鞋重踢头部的结果。杜培武的双手都出现一定程度的残疾,这是被戴上手铐以后又被用脚重踩或者被倒着吊起的结果。
杜培武被释放后泪流满面,不断诉说着自己的冤屈。后来有记者问他是否恨妻子王晓香,他表示恨不起来,只是有时候会拿着孩子的照片到她的墓前坐一会儿。
杜培武坐了三年牢,只获得了两万多元的国家赔偿,这点经济补偿,远远无法弥补他所受的伤害。
真是“十年警察无人问,一朝被冤天下知”。他是不幸的,因为他经历的这些冤屈堪比窦娥,他同样也是幸运的,老天爷最终没舍得他含冤致死。
文章的最后,借用杜培武的一句话说“最关键的是要把所有人都当人看,犯罪嫌疑人是人,罪犯也是人,人人享有人权,有了这个基本的出发点,我们办的冤假错案会少很多。”
同时致敬所有为正义而奔波的人,愿你们的莹莹之光可以照耀到世界上每一个黑暗的角落!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2001年7月20日]传媒焦点:"杜培武案"警察对警察的刑讯逼供https://www.chinanews.com/2001-07-20/26/107126.html
中国青年报:[2001年9月12日]无罪辩护https://zqb.cyol.com/content/2001-09/12/content_294205.htm
三联生活周刊:[2003年9月23日]推动司法进程的事件http://old.lifeweek.com.cn//2003/0923/6766.shtml
人民网:[2013年7月10日]近年我国典型冤错案件述评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3/0710/c40531-22150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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