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年的酝酿,国内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意在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完成近一个月的意见征集。

这是一部社会期待已久的法律,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民营经济促进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国内民营经济的发展。

至于为什么要专门为此颁布一部民营企业相关的法律,这和最近几年民营企业遭遇的一系列挑战,密切相关。

从2020年的新冠病毒开始,一直到今天,可以说国内一批中小企业最近几年的生存状况都不甚乐观。

一部分原因源自消费的低迷,我国CPI增长微弱,而PPI则是陷入了连续近两年的低迷,这些都表明消费的复苏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提振。

消费不足,就意味着民营企业的营收利润下滑,内卷形势加剧,叠加地方卖地收入的大减,在“远洋捕捞”的大背景之下,不少民营企业艰难挣扎求存。

如今,国内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出台,不仅仅具有标志性意义,也代表着我们对民营经济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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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根源在于重建信任,而有了这部法律,就是重建信任的基石。

司法部、国家发展委员会早在今年的10月10日就发布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很多人只知道这是首部关于民营企业的促进法,却不知道这背后的含金量有多重。

这是2022年底经济会议首次提出后,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后,首次就民营经济立法发布的第一版草案,也将成为这七十多年以来,我国第一部以“民营经济”命名的法律条文。

你说这含金量重不重?

《民营经济促进法》一共8800多字,草案一共有77条,涵盖了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九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单单是以“国企民企平等对待”这一条,就非常重磅了。

国企民企的差距在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那就是竞争行业的开放程度,以及获取资源的便利程度。

而这部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公平竞争”是该草案的关键词。

公平竞争章节第一条就提到: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尤其强调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民营经济组织可“依法平等进入”。

这意味着啥?

以后只要是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参与其中,和国企分一杯羹了,而鉴于这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全国统一”,因此不会存在个别地方单独列出自己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从这个角度来看,正是我们喜闻乐见的结果。即放开更多领域,让民营企业更多参与进来,充分调动市场的资源活性,让资源利用最大化,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设行业限制,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唯一的原则就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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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仅仅是这几年,早在十几年前,就有很多学者或经济学家讨论过民企国企的问题。

如果非要把二者做一个区分,问到底是谁对宏观经济更重要,那么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有也仅有民营经济,对宏观经济是最重要的,没有之一。

民营经济好了,宏观经济一定会好,反之亦然。

民营经济的重要性体现在56789上面,分别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在资源利用率和应对不确定性上面,民营企业更是高出了好几个量级。

今年1至9月,国有企业利润下降了6.5%,外资企业利润增长了1.5%,民营企业利润则下降了0.6%。

从资源调动来看,民营企业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但在面对消费降级的不确定性时,民营企业具有更强的抗周期性。

因此,如果从法律上确立民营企业的地位和权益,以及市场准入的话,那么未来民营企业一定会再度迸发更大的生机,并拉动更多的新增就业岗位和利润,推动我国实行消费为导向的经济转型。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次这部《民营经济促进法》,可谓是意义重大,真正从底层逻辑上解决了民营企业信心不足、投资不足的问题。

只有民营企业的信心重建了,那么消费的信心才有可能恢复。

除此之外,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还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包括民企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等均受到法律保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及时向民企支付账款等,地方与民企签订的合同也不得随意违约、毁约等。

这个条文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最近“远洋捕捞”,恰好就有一个案例对应到了上述条例。据说某地和一家民营企业签订了1000万的投资协议,结果之前拍板的人进去了,现在当地要找企业家把这1000万拿回来,结果企业家拿不出来,只好进去喝茶。

而如今这个条例,就非常明确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权益,以后再发生类似的案件,就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解释条文,可以极大保障民营企业的权益。

对今天的营商环境,起到决定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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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增长。换句话说,正是民营企业的飞速发展,让宏观经济的增长有了显著的变化。

到今天,民营企业已经进入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进入了各个行业,市场的增量也变成了存量。

这个时候挑战开始加大,民营企业找不到增长点,一些地方却开始了“远洋捕捞”。

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的法律,同样也是我国首次在法律上确立了民营经济和国企在同等的地位。

这已经不是重大利好了,而是具有历史意义。

如果运用得当,这部法律的出台,可能是继引入市场经济后,我国宏观经济迎来的第二个大机会。

今天的经济转型已经到了攻坚战,已经到了深水区,任何“小打小闹”取得的增长效果,已经越来越微弱了,既然是深水区攻坚战,就必须要根治,就必须要治本,过去的指标已经很难让增长提振了。

在面对数年的消费疲软,信心低迷之际,的确也需要这样一部开创历史的条文,来提振市场的信心,帮助我国经济实现向消费的转型。

结构性的问题,必须要有结构性的改变。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将是宏观经济迎来最重磅的利好。

当下民营经济的确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去年我国民间固定投资首次出现年度负增长,到了今年在内外多重经济压力之下,民间固定投资仍未恢复正增长,民营企业信心依然严重不足。

根据10月18日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2%,且民间投资在整体固定投资中的占比仍维持在50.4%,这是2012年有记录以来的最低。

信心有高有低,但信任一旦失去,就很难再去建立根基。

民营企业的投资,意味着他们对未来的信心好坏,眼下民间投资负增长,几近陷入停滞,本身也表明了民营经济当前面临的信心乃至信任问题。

如何建立?我们需要用一部创历史的法律条文来建立信任乃至信心问题。

在今天这样一个宏观经济下,任何不确定性的因素,都会被无限放大,譬如“远洋捕捞”,去年仅广州一地就有近万家民营企业被“远洋捕捞”,形势不容乐观,信心急需修复。

今天《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接下来的问题就在于,如何执行如何监督上面。

只要执行到位,重建民营企业的信心,其实并不难。

end.

作者:罗sir,关心经济、社会和我们这个世界的一切;好奇事物发展背后的逻辑,乐观的悲观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