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1月13日,湖南新田胡女士告诉记者,9日晚她外甥骑电动车带同学去打篮球,对向供电公司的皮卡车开着远光灯,随后外甥骑车失控摔倒被皮卡车撞击身亡,后座同学受伤。
胡女士称,肇事司机在供电公司上班,希望他出来道歉。记者从中山街道办事处获悉,多部门正在协调解决此事。新田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正在处理此事。记者从新田交警大队获悉,肇事车辆登记在供电公司名下,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发布的视频显示,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靠近道路中心线时,突然倾斜摔倒,车上人员摔到了对向车道,一辆车行驶过来,于是发生交通意外。
根据事发现场,值得注意的几个细节:
其一,事发时,车辆疑似开了远光灯。
其二,电动车司机没有戴头盔,后座还有一人。
其三,事发时,道路交通并不复杂,视野相对开阔,而电动车是打算穿越双黄线引发事故。
这起突如其来的悲剧,是家庭的难以承受之重。悲痛之余,家属想要一个公正的说法,也是人之常情。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各抒己见。
有网友表示,没带头盔,违规载人,失去生命悲痛可以理解,但是还是要依据事实。
有网友认为,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他不仅上路了还带人,还都没戴头盔,还行驶在双黄线旁,这叫正常行驶?
有网友分析,感觉皮卡车是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突然倒下来,真的很难反应得过来。
有网友直言,供电公司的车辆是正常行驶,并没有违反交规。两位骑者速度过快又未带头盔,违规越过双黄线,导致侧翻,供电公司的车辆躲避不及,这个纯属突发事件。希望家属尊重事实,不要嫁祸于人。
很显然,网友们的评论都是经过自己的分析判断,有一定的道理,但说法多是看视频简单推理的。
作为交警认定责任,还需要看皮卡车司机事发时的情况。比如,是否涉嫌酒驾毒驾,是否有合格的驾驶员,车辆是否正常年审等等。而且,如果皮卡车司机真的开远光灯,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视线,造成事故的发生,恐怕也免除不了相应的责任。
- 这让人不由想起前段时间网络的热门事件,一名11岁的孩子骑自行车突然摔倒,被对向车辆撞倒身亡。
事发后,诸多网友声援车主,当时的舆论就直指孩子父亲不负责任,违规带着孩子骑行。但后来司机姜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批捕,引发舆论哗然。
根本原因,就是事发路段未投入使用,在责任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当然,这都是马后炮,无论事后如何追责,人已经没了,只是弥补一下家属的伤痛。我们要深度思考的是监护人或者说家长的责任。在交通安全上,作为父母,一定要给孩子做好表率和示范,规范约束他们的行为。
据报道,胡女士的外甥今年15岁。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6周岁是不能骑行电动车的。这就是问题所在,而且他没有戴头盔也成为关注的焦点,事发时,车后座还坐了一个人。这些都是违反交通规则的。
总之,人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家长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心理,也没有任何试错的空间。对安全防御时刻保持敬畏意识,这就是对孩子最基础的教育。生命只有一次!在安全方面,不容许出错。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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