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1月14日讯 通讯员季赣湘 “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我一定照顾好女儿,让她尽快走出阴影,健康长大!”接过4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小花(化名)母亲,向石门县法院法官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小花,系一起性侵案件的被害人,被侵害后患上重度抑郁,多次自残、自杀。案发后,石门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重刑,但小花的抑郁症却久治未愈,其母亲为小花治病已经花光积蓄,家庭处境十分艰难。
不久前,小花再次出现自杀行为,虽因抢救及时保住性命,但医药费高昂,这让其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十分痛心,积极与小花母亲联系,第一时间帮其申请落实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
小花的不幸遭遇牵动着石门法院法官的心。为了更好地传递司法温暖,帮助小花渡过难关,2024年11月,石门法院联合县妇联、县检察院派人专程赶赴陕西省汉中市小花家中,将4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小花母亲手上,并邀请当地心理医生对小花进行心理辅导。
看到法院干警的到来,小花有些不安,眼神闪躲。如何帮助这一“受伤”的花季少女走出困境?石门法院积极与当地妇联、民政、镇政府等部门衔接,一起商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以及后续帮扶救助等措施,最终,小花的家庭低保、助学减免、定期心理辅导等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石门法院在深入贯彻落实“利剑护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过程中,积极开展“受伤”未成年人多元化救助工作,一方面立足自身职能优势,努力为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展现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担当作为,另一方面,主动联合其他政法单位、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对策共商、帮扶共举的联动救助体系,用心用情解决好未成年人保护“课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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