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因保利联合在2023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所以凡是在2020年4月28日—2023年1月19日期间有买入且亏损,并在2023年1月19日当天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保利联合在2024年10月31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报告中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16.5亿,比上年减少0.93%;年初至第三季度末为42.2亿,比上年减少15.43%;股东的净利润为-603.7万,比上年减少467.07%;年初至第三季度末为-5804.7万,比上年减少204.06%;年初至第三季度末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亿,比上年减少32.41%第三季度末的总资产为169亿,相比上年度末165亿,增加了2.16%,股东的所有者利益为19.2亿,相比上年度末19.5亿,减少了1.18%。

公司在2024年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报告中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45 件,涉案金额合计 33,391.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7.09%。 其中,单笔涉案金额 3,000 万元,约合计人 民币 24,713.38 万元;单笔涉案金额 3,000 万元以下的案件为 43 件, 约合计人民币 8,677.87 万元。

此前,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2024年1月16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监管局查明,2019年至2021年期间,保利联合(新联爆破)通过签订一系列协议和合同,不当终止确认应收账款,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以及账龄划分和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虚增净利润。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万元,虚增净利润3665万元;2020年少计提7775万元,虚增6589万元;2021年少计提2.36亿元,虚增2.00亿元,且导致当年盈亏发生变化。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安胜杰、公司董事、总经理魏彦、张毅、公司总会计师袁莉、刘士彬、公司联合董事、审计委员、董事会秘书王丽春均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员。而新联爆破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胡浩川、新联爆破总经理魏兴、新联爆破总会计师文韬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因此监管局对公司及上述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所以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