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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15日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好利科技”)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厦门证监局表示,经查,好利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准确,导致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是未准确界定子公司对外提供的融资咨询服务业务收入性质,导致2022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准确。

三是对个别重大事件未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厦门证监局表示,好利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好利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厦门证监局还表示,陈修作为好利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前述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刘昊德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前述第三项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张东杰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前述公司第一项、第二项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陈修、刘昊德、张东杰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好利科技成立于1995年,于2014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熔断器、自复保险丝等过电流、过热电路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好利科技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76亿元,同比增长4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9.9万元,同比增长95.49%。(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