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企接口的发票文件如何生成?传入乐企标准报文,直接输出PDF、OFD、XML版式文件。
为满足乐企直连纳税人多场景、规模化、合规化、自动化的电子发票开具需求,乐企数字开放平台提供数电发票的版式文件及 XML 生成规范,乐企直连单位按照本规范在自有业务系统中生成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版式及XML 电子文件并进行交付。
乐企开票时,XML文件及PDF、OFD版式文件需要企业自行组装、生成,所以对企业有一定的技术能力要求。
开灵乐企前置平台具备成熟的版式能力,内置了所有乐企版式文件及XML生成规范,根据不同标签要素自动匹配生成版式文件(PDF格式文件,OFD格式文件),对外可单独开放接口供其他业务系统集成,省去其他业务系统开发/测试的工作量。
通过开灵乐企前置平台,企业不仅可以开具符合税局要求的XML格式的数电票,还可以生成OFD和PDF版式数电票的预览件。针对企业只接收到XML格式数电票的情况,也可以帮助企业生成OFD和PDF版式数电票的预览件,便于财务人员阅览。
发票部分版式文件规范适用于乐企直连单位生成基础版数电票及特定要素发票版式文件和XML格式文件。直连单位不得以基础版样式及XML格式生成特定要素发票。
例如:某乐企直连单位A公司在乐企平台订阅了数字化电子发票(基础版)开能力并将该能力授权给了与其具有绑定关系的使用单位B公司,在为B公司生成数字化电子发票版式文及XML时,应当使用本规范的基础版样式及XML格式信息。
乐企直连单位生成数字化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采用PDF或OFD格式。数字化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只用作发票数据的展示形式,购方纳税人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或退税勾选,以其数字账户中收到的发票数据为准。纳税人将数字化电子发票用于会计电算化核算的电子凭证,应遵从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有关要求。
乐企直连单位可根据具体商业场景及自有业务系统技术实现方式,设计数字化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及XML的交付方式,不得将受票方履行其他附加义务作为接收数电票版式文件及XML的前提条件。
(一)数字化电子发票(基础版)
版式文件规范中涉及到字体字号仅限于票面展示信息,不涉及填充信息。
填充信息字体字号建议:购销方纳税人识别号:Courier New 12pt;人民币符号CourierNew、11pt;其余的为宋体9pt。填充信息展示可根据填充的数据进行换行缩小调整。版式交付时间和上传时间不能误差48小时。
1.1 版式规格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尺寸(按100%比例显示)为长210mm、高最小值140mm,尺寸固定,纵向分为票头、销售方和购买方、应税明细和合计、备注和票尾五个部分。不包含票头、票尾的内框尺寸为长201mm、高94mm。打印时版面内所有内容可同比例放大或者缩小,缩小打印时,应当确保发票页内容清晰可读。
当发票明细信息未超过8行时,发票高度为140mm,当发票明细信息超过8行时,发票高度为140mm加上超过8行发票明细的高度。
票面右框增加色带规则:
票面右框线1/2以下位置增加金色色带(RGB:R246、G237、B225)和咖色色带(RGB:R118、G89、B84),色带高度均为0.54mm,长度为右框线的1/2(如下图所示)。
数字化电子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按100%比例显示)为长30mm、高20mm,尺寸固定,外边圈高1mm。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省(区、市)税务局”字样,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监制章全部字体为正楷7磅,印色为大红
(二)数字化电子(自产农产品销售/农产收购/光伏收购/稀土/成品油/卷烟/电子烟)发票
需要具有自产农产品销售/农产收购/光伏收购/稀土/成品油/卷烟/电子烟开票资质,并且在资质有效期内开具相应的发票后,使用以下规则生成版式文件。
版式文件规范中涉及到字体字号仅限于票面展示信息,不涉及填充信息。
填充信息字体字号建议:购销方纳税人识别号:Courier New 12pt;人民币符号CourierNew、11pt;其余的为宋体9pt。填充信息展示可根据填充的数据进行换行缩小调整。版式交付时间和上传时间不能误差48小时。
2.1版式规格
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票面尺寸(按100%比例显示)为长210mm、高最小值140mm,尺寸固定,纵向分为票头、销售方和购买方、应税明细和合计、备注和票尾五个部分。不包含票头、票尾的内框尺寸为长201mm、高94mm。打印时版面内所有内容可同比例放大或者缩小,缩小打印时,应当确保发票页内容清晰可读。
当发票明细信息未超过8项时,发票高度为140mm;当发票明细信息超过8项时,发票高度为140mm加上超过8项发票明细的高度。
票面右框增加色带规则:
票面右框线1/2以下位置增加金色色带(RGB:R246、G237、B225)和咖色色带(RGB:R118、G89、B84),色带高度均为0.54mm,长度为右框线的1/2(如下图所示)。
数字化电子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按100%比例显示)为长30mm、高20mm,尺寸固定,外边圈高1mm。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省(区、市)税务局”字样,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监制章全部字体为正楷7磅,印色为大红
其他特殊标签板式文件详见最新乐企规范文件。
(三)发票部分校验规则
1.红蓝票通用校验
▪ 报文参数信息符合长度或不为空校验(能力说明文档中所列入参的校验)。
▪ 身份信息校验:校验乐企id绑定的税号与开票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一致。
▪ 货物劳务名称拼接规则校验:*税收分类编码简称*+项目名称。
▪ 开票日期与发票号码前2位校验。
▪ 专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不能为空。
▪ 购买方自然人标志为Y时,校验购买方纳税人名称是否以“(个人)”结尾。
▪ 明细序号自然数递增校验。
▪ 发票票面信息合规校验(价税合计应满足|合计金额+合计税额=价税合计。金额单行校验|单价*数量-金额|<=0.01。金额汇总校验|所有商品行不含税金额之和-合计金额|<=0.01)。
▪ 折扣行顺序递增校验。
▪ 数量、单价应同时为空或同时不为空。
▪ 差额征税与普通征税校验(含税金额反算校验含税金额反算金额误差应小于等于0.01)
▪ 差额征税单行税额校验:|(含税金额-扣除金额)/(1+税率)*税率-税额|<=(蓝字发票0.06,红字发票1.27)
▪ 差额征税汇总税额校验:|(含税金-扣除金额)/(1+税率)*税率-税额(第1行)+...+(含税金额-扣除金额)/(1+税率)*税率-税额(第N行)-税额合计|<=1.27
▪ 普通征税单行税额校验:|不含税金额*税率(不含税税率)-税额|<=0.06
▪ 普通征税汇总税额校验:|不含税金额*税率(不含税税率)(第1行)+...+不含税金额*税率(第N行)-税额合计|<=1.27
▪ 开票日期所在当月授信己下载未使用额度与开票合计金额比较校验。
▪ 发票号码是否是该企业下载的可用赋码记录校验。
▪ 开票方纳税人是否为风险纳税人校验。
▪ 校验税收分类编码是否为总局所列的编码。
▪ 特定要素开票接口开具指定对应类型特定要素发票的校验。
▪ 发票号码是否已经上传(号码验重)。
▪ 发票上传时,同一批次内发票号码不可重复校验。
▪ 合计金额、价税合计应为正数,合计税额应大于等于0。
▪ 多行明细时,正常行或被折扣行金额、含税金额应为正数,税额应大于等0。
▪ 蓝字发票开票时间不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不允许开具。
▪ 蓝字发票开具时,剩余授信额度不足,不允许开具。
▪ 蓝字发票上传时,红字发票相关参数应为空。
▪ 发票上传时,校验赋码段是否存在(包括是否属于上传发票的纳税人)。
▪ 差额征税发票,差额征税类型代码和扣除额应同时不为空。
▪ 差额征税发票,差额征税类型为“全额开票”时,可以填写扣除额,但不参与税额计算。
▪ 差额征税发票,明细行只能有一行。
▪ 发票开具使用的税收分类编码不能是汇总项。
▪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校验规则:专票时为必填项,长度15到20位,由数字和大写字母组成,普票时为选择项,如果填写,长度15到20位,由数字和大写字母组成。
2.红字发票独有校验
红字相关参数必填校验(红字确认单uuid、红字确认单编号、对应蓝字发票号码)。
▪ 红票相关金额、税额必须小于0校验。
▪ 红票明细行校验(不存在折扣行与被折扣行时对应蓝字发票序号不能为空)。
▪ 红字确认单是否已经使用校验。
▪ 红字确认单中主要信息与红字发票主要信息比对校验。
▪ 红字确认单发票票种不匹配,不允许开具。
▪ 红字确认单无效,不允许开具。
▪ 红字确认单已使用,不允许开具。
▪ 红字确认单编号不匹配,不允许开具。
▪ 对应蓝字发票号码与红字确认单中的蓝字发票号码不一致,不允许开具。
▪ 红字确认单状态非01和04,不允许开具。
▪ 开具红票与红字确认单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不允许开具。
▪ 开具红票与红字确认单销售方名称不一致,不允许开具。
▪ 开具红票与红字确认单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与红字确认单购买方名称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与红字冲销金额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与红字冲销税额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与红字确认单行数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项目名称与红字确认单项目名称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规格型号与红字确认单规格型号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单位与红字确认单单位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与红字确认单商品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数量与红字确认单数量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单价与红字确认单单价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金额与红字确认单金额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税率与红字确认单税率不一致,不可开具。
▪ 开具红票税额与红字确认单税额不一致,不可开具。
▪ 调用电票接口查询红字确认单明细信息返回系统异常,阻断红字发票上传。
开灵科技作为财税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为各类机关、机构、大中小型企业提供财税管理数字化转型产品和运营服务,产品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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