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界契税将下调至1%的消息,11月13日已得到官方确认!政府公告已正式发布,对于尚未缴纳契税的朋友们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自12月1日起缴纳契税,将能节省数千元不等!
11月13日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中明确, 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 ,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 ,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01
契税政策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140㎡,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140㎡,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140㎡,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140㎡,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电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提高到了140㎡,以总价50万的100㎡首套房为例,契税可以减少2500元。契税的下调刺激了改善型住房需求,140㎡以上的中大户型交易预计会明显拉升,对于二手房而言,一些大户型房源,其市场吸引力也会增加,利好二手房挂牌量的消化。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02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
03
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此次新政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新政规定的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契税与增值税的调整,均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些调整刺激了新房市场中大户型的需求,同时也降低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从而对新房与二手房市场均起到了提振效果。
来源:微信公众号宝鸡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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