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 美西方为何无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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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 美西方为何无端指责?

11月19日上午,香港首宗“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其中,戴耀廷被判刑10年,黄之锋被判刑4年零8个月,其余被告被判刑50个月至90多个月不等。

2021年1月,香港警方采取行动,拘捕包括戴耀廷、黄之锋在内的50多人,他们涉嫌组织策划或参与2020年所谓立法会“初选”,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有关颠覆国家政权罪。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从审理直到判决阶段,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一直跳出来说三道四,甚至提出了所谓“废除香港国安法”的无理要求。然而在国家安全领域,美国与此相关的法律不下二十部,英国等国也不少。

美西方“双标”背后,真正的意图是什么?

看看新闻记者: 宋懿

编辑: 方菲菲

责编: 赵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