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靖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已受理江苏凯特尔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靖江市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的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企业基本情况:江苏凯特尔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经靖江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设立,住所地位于靖江市新桥工业园区。经查询,江苏凯特尔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共有11件,合计执行标的达76106872.94元。执行过程中,本院依职权对江苏凯特尔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仅有一批存货,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该公司现已停业。
报名条件:一、报名机构限于江苏省范围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及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个人;二、有一定破产管理工作经验;三、2022年、2023年度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四、2022年、2023年度在本院未有被指定管理人后又弃权的情况;五、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六、参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含联合报名体)已是靖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或已经申请成为临时会员,否则,视为放弃参加管理人选任。
报名方式:有意成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的,请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5时前(收到时间)向本院立案庭鉴定部门顾敏提交书面的《破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二份及PDF格式电子光盘。该《方案》应提供接收相关信息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送达地址。
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可以联合报名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选任,联合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家,且为不同类型中介机构或个人。
所有提交《方案》并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均参加摇号选任程序,确定一名首选成员,一名备选成员。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选任。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顾敏
联系电话:0523-84993756
送达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5号靖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鉴定部门
监督电话:0523-8499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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