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正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摘要
本案原告系从事装饰材料销售及提供装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被告则为接受上述服务的一方。2024年2月,被告先后两次从原告处采购了装修材料,并由原告实施了相应的装修工程。双方经过核算确认,被告应付总计38505元的装修材料款及人工费用。按照事先约定,被告需于2024年2月25日支付13505元,剩余25000元则应于同年6月结清。为明确债务关系,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两张欠条凭证。后到了约定日期,被告未能如约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了和解意向,并正式签署了调解协议。根据内容,被告承诺于2025年1月一次性支付所欠款项38505元。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责编: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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