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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寒冬已至,气温持续下降,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温暖安全过冬,及时为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等提供救助服务,帮助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及社会的关爱。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倡议:

一、当您路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时,请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告知、引导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或属地民政部门进行求助。

二、当您遇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时,请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110”报警电话,便于第一时间现场送医救治,转介处置。

三、各区(市)、镇街、社区(村居)在辖区内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请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全市流浪乞讨四级救助体系要求,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妥善安置。联合辖区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在寒潮降温天气加大巡查频次,应救尽救,应助尽助。

四、欢迎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以及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夜间安保等人员积极参与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及时提供求助线索。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寒冬送温暖,我们在行动!请您伸出友爱之手,献出一份爱心,让流浪乞讨弱势群体在寒冬季节及时得到救助,使其感受社会关爱和温暖。

救助管理机构:

枣庄市救助管理站 0632-4412963

地址:薛城区天山南路1号

滕州市救助管理站 0632-5535569 地址:滕州市清河路66号 各区、枣庄高新区流浪救助电话:

薛城区民政局 0632-4412441

山亭区民政局 0632-8811233

市中区民政局 0632-3224813

峄城区民政局 0632-7795557

台儿庄区民政局0632-7557017

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632-8026529

责任编辑:杜方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