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贪腐官员出庭受审时,身穿“行政夹克”,迈着气质轩昂的步伐,神采奕奕,官威不减而气愤不已,纷纷要求对他们必须规定穿“囚服”出庭。
其实,早在九年前最高法发布的《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规定,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志的服装出庭受审。
仅仅过了一年多,修改后重新发布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
这些都体现出对犯罪分子人格上的尊重,是法制的进步和规范。
很多刑事犯罪人员开始穿着便装上庭受审,犯罪的官员们大都穿着以前的夹克衫,显得低调而不失庄重感,表现出对法庭的重视和敬畏,也能缓解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心里的紧张与不安,努力平复心情,认真接受人民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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