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庐江化工园区
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
为提升合肥庐江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26日9时起,对合肥庐江化工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核准的合肥庐江化工园区四至范围中的区块一和区块三。
二、封闭管理道路
(一)区块一龙桥大道段(东至梅林路交口、西至创新大道交口)
(二)区块一永安路段(南至赛纬电子公司南侧围墙、北至东科新材料公司北侧围墙)。
(三)区块三花泥路延长线段(南至裴桂路交口,北至辉隆中成公司北侧围墙)
三、封闭管理要求
(一)封闭区域设置综合卡口、普通卡口两类通行卡口。
1.综合卡口2处:允许普通车辆、工程车辆、危货车辆和人员通行,24小时有人值守。
区块一位于龙桥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口西侧,区块三位于花泥路延长线北侧。
2.普通卡口4处:允许普通车辆、工程车辆和人员通行,危货车辆禁止通行。
24小时有人值守2处:区块一位于永安路南侧,区块三位于花泥路延长线南侧。
自动化无人值守2处:区块一位于龙桥大道与梅林路交口东侧,区块三位于永安路北侧。
(二)园区卡口实施24小时全封闭管控,封闭区域严禁非园区单位相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园区内单位车辆和人员登记备案录入门禁管理系统后可自动识别进出,外来车辆和人员需提前向所前往单位报备预约,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过境车辆和人员请从周边道路绕行。军车、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应急救援、工程抢险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可以从任意卡口免检出入。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内部车辆车牌号及人员信息录入监管平台,提醒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按照要求执行,避免造成工作和生活上的不便。
(四)化工园区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普通车辆50公里/小时,危货车辆30公里/小时)、超时(危货车辆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上午7:30-8:30和下午4:30-5:30严禁行驶)、超限、超载、混装。严禁在园区内摆摊设点,严禁扰乱化工园区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严禁破坏或翻越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边界设施。
(五)对于违反合肥庐江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和交通秩序的,故意损坏封闭管理设施设备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群众予以谅解支持,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51-82563378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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