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1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庐江中学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庐江中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联系信箱:合肥市马鞍山路99号皖能大厦大门北侧、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0号庐江中学南门东侧;

(二)电子邮箱:17756049256@163.com;

(三)举报电话:座机:0551-62225224;手机:17756049256(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