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二承包了建设项目,后又将部分室内装修工程分包给被告一施工。2022年原告经招聘进入被告一公司工作,5月29日原告在电梯外进行检查时,不慎掉入电梯井内受伤。被告三系被告二公司承保公司,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原告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三处,给原告造成不可逆的伤害,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吴伟律师为代理律师,诉至法院。
案情回顾
原告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共计159000元;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一辩称,原告发生事故地点非其公司工作范围,也非原告的作业区域,公司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多次明令禁止工作人员在不属于自己的施工区域外游荡、串场,原告已参加培训并签字,故原告受伤非因提供劳动受伤,而是不遵守工作制度擅离岗位所致。原告主张的部分赔偿数额于法无据,在原告住院直至出院期间,发放工资共计28000元,且主动垫付了所有费用,原告诉请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二辩称,其是发包方,不是承包方,曾与被告一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承发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符合法律规定,故其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三辩称,因原告受伤不在被告一的施工范围内,故其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
本案中,原告受被告一雇拥从事相关工作,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原告在从事劳务中受伤,依法应当由被告一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40000元。
二、鉴定费1500元,由被告二负担。
三、鉴定费3000元,由被告三负担。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是经甘肃省司法厅核准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所以一体化、数字化、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产品化、品牌化为发展战略,以让优质法律服务触手可及为使命,以成为一站式专业化法律服务提供商为愿景,以客户第一,团队合作,积极向上,极致担当,拥抱变化,结果为王为价值观。
律所位于城关区外滩银谷写字楼13楼,坐拥现代化河景办公场所一千多平方米,现有法律服务人员近80余名。目前形成交通事故与损害赔偿部、法律顾问部、刑事辩护部、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知识产权部、不良资产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部等多个专业化法律服务部门。
瀛强颠覆了传统律所以单个律师为主承办案件的服务模式,通过建立专业化的团队,充分发挥团队协同效应,以不同业务领域的专业化的律师团队为基础,辅之以技术、大数据、行政等部门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极致化的法律服务。
律所荣誉
202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兰州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兰州市律师协会 理事
甘肃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 会员单位
甘肃省兰州拉面产业联合会 理事
专业部门
交通事故与损害赔偿部
知识产权部
刑事辩护部
法律顾问部
不良资产部
婚姻家事部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