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本条文的争议
第89条: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蚘”这个字是“蛔”的老体字,有的版本“必吐蚘”是“必吐逆”。不管必吐蛔也好,必吐逆也好,我们一并讲解。
这条条文有些争议。
首先有争议的是病人有寒的“寒”,究竟是哪里有寒?有人说后面有“胃中冷”,所以病人有寒就是指脾胃虚寒。持这种观点的人的意思就是说,病人本身就脾胃虚寒,然后用了发汗的方法,使脾胃更虚寒,胃中有虚冷,所以吐出了蛔虫。有的人说的是脏腑本来就有寒,没有指脾胃,说的是脏腑。由于后面有“必吐蛔”这几个字,就把它理解成了厥阴脏寒,即肝寒,另外有些人认为,病人有寒是指病人素体阳虚有寒,比较笼统。阳虚体质的人再感受外邪,误用发汗,就可能导致伤及胃阳,出现胃阳虚而虚冷,就可能出现吐蛔或者吐逆。
复发汗的“复”字也有一些争议。有的人认为是反复发汗。有的人理解成,病人本身阳虚有寒,复发汗是指进一步发汗再发汗。“复”是反的意思。反复、反复,反和复合起来是一个词语。古人在运用汉字的时候,为了避免重复,就把这两个字,有时候分开来表达同一个意思,反就是复,复就是反。复发汗就是反而发汗,它表达的不是反复的意思,而是相反的意思。他们用同义词、近义词的意思来理解,复就是反,就是说病人阳虚有寒,感受了外寒,本不应该发汗,在这里反而用了发汗的方法,这是其中的一种理解。
究竟是什么意思?争议出现在哪里? 如何理解才更合乎张仲景本意以及临床实践呢?我们剖析一下。
看一下《注解伤寒论》,成无已这么解读:病患有寒,则当温散,反发汗,损阳气,胃中冷,必吐蛔也。关于“寒”字,他解释得很笼统,并没有说是胃寒还是肝寒,也没有具体到某一个脏腑的寒。但是他把复发汗解释成反而发汗,也就是说他的版本也是必吐蛔,胃中冷吐蛔虫,发汗损伤了阳气。
《医宗金鉴》说,病人有寒,为胃中寒也,复发汗,谓汗而复汗也。胃寒复汗,阳气欲微,胃中冷甚,蛔不能安,故必吐蛔也,宜理中汤送乌梅丸可也。《医宗金鉴》直接说病人有寒就是指胃寒,复发汗把它理解成为重复发汗。《医宗金鉴》是国家出面让一些太医,当然这些太医里面有一些并不是医生,或许他只是一个领导,就是政治方面的人物来牵头,带一群太医整理的一本医书。吴谦就是领头的,吴谦本人会不会看病都是一个问号,总之是一帮吃朝廷俸禄的人写的一本书。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医宗金鉴》里对医圣张仲景一些有歧义的地方,有的地方改,有的地方用自己的理解去解读,有的地方固然有定的道理,但大部分地方是以讹传讹,这些尸位素餐的人根本就是在糊弄皇上。比如说,竟然连一个复发汗的复字,一个古代汉语的字,竟然都理解错误。《医宗金鉴》不是一个人完成的,是很多人一起完成,没想到这么多人一起完成,为国家出的一本书,这么不严谨。复发汗为汗而复汗也,就是错的。待会再说《医宗金鉴》的错误,不止我一个人说是错,有人也说它错。
接着往下看,柯琴在《伤寒来苏集》里说,有寒是未病时原有寒也,就是没有发病之前,本身就有寒,内寒则不能化物,饮食停滞而成蛔。以内寒之人,复感外邪,当温中以逐寒,若复发其汗,汗生于谷,谷气外散,胃腕阳虚,无谷气以养其蛔,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蛔多不止者,死。吐蛔不能食者,亦死。
柯琴作为清朝著名伤寒大家,他把复发汗的复字也理解成了反复,没有把它理解成反而,令人有点失望啊!一代伤寒大师不求甚解。他说饮食停滞而成蛔,难道所有的饮食停滞都能够成蛔虫吗?显然不对。
黄元御《伤寒悬解》说,脏腑素有积寒,复发汗以亡胃阳,胃冷不能安蛔,必吐蛔虫。虫因木化,厥阴木郁,则生蛔虫。《素问》: 厥阴者阴之绝阳。厥阴以至阴之脏,寒极吐蛔,则水腾而火不能复,中伏死机是以内外感伤诸病,一见吐蛔,便属阴证。阳绝则死,阳复则生,惟温病吐蛔,炽热非寒,与余证不同也。
黄元御的解读说:脏腑本身就有积寒,再用发汗的方法来亡胃阳,胃冷不能安蛔,就要吐蛔虫,这个复发汗还是没有把它翻译成功。另外,他说虫因木化,厥阴木郁则生蛔虫和刚才柯琴说饮食停滞已成蛔虫,有异曲同工之错,虽然他们说蛔虫产生的原因不一样,但都太绝对了,可以说是错误的。一个说饮食停滞就生蛔虫,另外一个说厥阴木郁就生蛔虫。难道厥阴木郁就一定生蛔虫吗? 显然不对。如果没有蛔虫生存的条件,再怎么木郁,再怎么饮食停滞,也不会生蛔虫。
蛔虫是一种寄生虫,怎么可能因为仅仅是脏腑机能的问题而导致蛔虫凭空地长出来呢? 现在蛔虫几乎都灭绝了。蛔虫与卫生条件有关,怎么扯到了饮食、厥阴木郁呢?不能因为乌梅丸可以治疗厥,就强行说蛔虫是厥阴木郁,这个因果关系搞倒了。
到厥阴病的时候会重点讲蛔厥,以及厥阴木郁。不是说厥阴木郁就一定有蛔,乌梅丸不是专门治蛔的,还能治久痴。
曹颖甫《伤寒发微》说: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师但言病人有寒,而不言寒之所在,然即继之曰,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可知寒邪即在胃中。非用干姜以温之,反用桂枝汤劫其汗,致胃中之胰液馋涎,并胃底消谷之胆汁,一泄无余,由是胃中虚冷,蛔乃不安而上窜。《金匮》所谓“藏寒”,此即证也。主治者为乌梅丸,虽有黄连、黄柏之苦寒方中温胃之药,居其大半,所禁为生冷滑臭,其为胃中虚寒,卓然无疑,独怪编《医宗金鉴》者。何所见而必改此非藏寒也。又按:胃中热度,甚于炽炭,水饮入胃,即从淋巴细管中化气,四散而出,惟热度渐低,仍病留饮,湿之所聚,虫病乃作,饮家所以多呕也。此为胃中虚冷后蔓延之证,学者不可不知。
曹颖甫是清末民初的著名医家,所以他在解读《伤寒论》的时候,搞了一些中不中西不西的东西进去,可能与他的时代背景有关。他为了显示自己作为一个中医,还懂西医,就把西医的一些名词搞进去,在我们现在看来那肯定是中不中西不西。但曹颖甫本人却是个伤寒高手,他可能是为了卖弄自己西医才华,所以搞得这个样子。
曹颖甫得到了孟河医派的典型及大成者丁甘仁的赏识,丁甘仁创了中医学校之后,就请曹颖甫过来当讲师,曹颖甫和丁甘仁也成了好朋友。丁甘仁本身就是集伤寒、温病之大成者,不仅精通伤寒,而且精通温病。他所开的方子可以将伤寒和温病糅在一起,而且临床水平非常高,很赏识曹颗甫。曹颖甫的《伤寒发微》,正是在此时写商丁甘仁为了发扬中医,请曹颗甫过来做讲师讲课。曹颗甫也是一个大家只不过由于当时学西方比较盛行,曹颗甫也学习了西方的一些观念,但是把它引到中医里面来的时候并没有将中医西医的一些概念分得那么详细。结果他解读的时候,常常用西医的一些东西来解读。在今天看来,不能这么解读,在当时看来,像是一种进步。
但是有一点,曹颖甫能够怀疑古代的名垂青史的大家,或者在历史非常重要的书籍,他都能怀疑,他有自己的观点。比如他不止一次说《医宗金鉴》里有些东西是瞎搞,所以他说独怪编《医宗金鉴》者,说明他还是有自己见地的。
看一下刘渡舟刘老的解读,他说,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病人有寒,就是脏腑有寒,是概括之词。复发汗,复作反讲,如果还发汗,脏寒就更甚了。脏腑虚寒,胃气上逆,就会呕吐,如果肠中有蛔虫甚至会把蛔虫吐出来。根据临床经验,吐蛔不止者,预后不良,如果吐而不能食者,就有胃败的危险。还有一种说法,如果吐死蛔也预后不好。刘老的解读还是比较客观的,他把这个复作反讲,就是反而用发汗的方法我完全赞成。
另外,他说病人有寒,是脏腑有虚寒,是个概括之词,这个我也赞成。我个人认为刘渡舟刘老对这段解读非常完美。
02
我对本条文的理解
接下来我说一下我的看法,我认为第 89 条应该这么解读: 病人有寒应该是病人素体阳虚有寒。因为病人不可能平时一直有实寒,有实寒的人是感受外寒而产生,病人素体有寒指素体阳虚有寒。所以病人有寒概括说就是病人素体阳虚有寒,复发汗是反而用了发汗的方法。为什么把它解读成反而呢?因为第 90 条完全可以印证第 89 条这个复的意思,第 90 条本来下节课讲,现在为了解读这个复字,我们看看第 90 条。
第 90条: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本发汗而复下之用了复字,而后面本先下之,而反汗之,前面和后面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但是用了不同的字,前面用的是复下之,后面用的是反汗之,这说明复和反其实是同样的意思。在古文里,为了不重复使用一个字,经常用另外一个字来表达同一个意思。
比如伤筋动骨这四个字组成的词语,伤就是动,动就是伤,伤筋动骨,也可以说动筋伤骨,伤和动都是伤害的意思,但是不能说伤筋伤骨。这是古人讲究的种语法和用词的一种习惯,而张仲景在这里也用了这种习惯。第 90条:本发汗,而复下之,后面又说,本先下之,而反汗之,这个复就是反,反就是复。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就是本来是表证,应该发汗,反而用了下法,这种治法是错的,所以这个而复下之的复字是反而的意思,绝对不是反复下之、重复下之。联系上下文看后面,后面是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也就说本来应该用下法,反而错用了汗法,前后呼应。
第 89条和第 90 条离得这么近,所以这个复字,张仲景是为了避免重复而用的复。
病人有寒,复发汗,这个复是反而,就是病人素体阳虚有寒而感受了外邪,本应该先温里,再解表,有一个先后顺序,而医生反其道而行之,先用了发汗解表的方法,没有顾及素体阳虚的实际情况,结果导致了已虚之阳随汗而失,因为没有顾及阳虚而发汗,所以阳就更虚。病人本来就阳虚,进一步伤阳就出现了胃阳虚。胃阳虚就会出现气机上逆而吐逆,这纯粹是胃虚寒的吐逆,可以用小半夏汤。《金匮要略》里治疗吐逆呕吐属胃寒的,用小半夏汤。
蛔虫有一个特性,喜温避寒。如果体内阳虚太厉害了,蛔虫就想往热的地方跑。发汗导致体内本身阳虚的人更加阳虚,胃寒,胃阳虚,蛔虫在胃肠待不住了,就要往上跑,哪里有热就往哪里跑,于是它就从胃往上跑随着胃气上逆吐出来了,所以就必吐蛔。必吐蛔的意思就是有蛔虫的人,胃中虚冷,就要吐蛔。
解读完之后,就会发现,原来那些名存青史的大家错得这么离谱,首先复发汗的复,他们竟然不联系上下文,对古文文字的这种不重复使用,用复代表反,这个都没搞明白。《医宗金鉴》错得离谱,复发汗解释错了体有寒也解释成胃中寒,太局限了。
黄元御解释蛔虫的产生虽然不太准确,但是他说: 一见吐蛔,便属阴证,阳绝则死,阳复则生。其实他已经在解读伤寒厥阴病了。因为他的时代温病已经产生了,他很嫉妒叶天士,叶天士名气比他大。他补充说: 惟温病吐蛔,是热非寒,与余证不同也。说得非常好,就是吐蛔不一定都是寒证,还有热证,总结得是很全面的。
吐蛔究竟有哪些情况呢?《张氏医通》记载说:吐蛔有寒、有热,有寒热交错,寒则手足厥逆,吐出之蛔,色淡白者,用理中汤加乌梅、黄连、蜀椒,甚则蛔死,而形扁者危矣。意思是说:由寒而吐蛔的应该用理中汤加乌梅、黄连、蜀椒来治疗,如果吐出的蛔虫是死的,这个病人可能要死了因为他的胃气连蛔虫都养不活,自己肯定也养不活。
吐出死的蛔虫,一般都是蛔厥,已经到了脏厥的地步,关于蛔厥和脏厥,在厥阴篇里面会讲。
他又说:热则蛔色赤而多,且跳动不已,安蛔丸主之,由热引起的吐蛔用安蛔丸。历史上有很多安蛔丸,都用这个名字,这里的安蛔丸是指黄元御所说的温病吐蛔,以清热的药为主。
他又说:寒热交错,则病者静而复时烦,得食而呕,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乌梅丸主之。这完全是张仲景的内容,寒热交错,上热下寒,胃热肠寒,有很多种说法,有的说上热下寒,有的说胃热肠寒,有的说胆热脾寒,说法都不同。总之,寒热交错的就是厥阴病乌梅丸证。乌梅丸证是厥阴病讲的重点方剂,千古名方。
厥阴脏寒,张仲景在厥阴病里面用的是吴茱萸汤,因为厥阴脏寒是可以引起呕吐的,所以第 89 条条文,如果是厥阴脏寒,肝胃虚寒呕吐是可以用吴茱萸的,但是厥阴脏寒并不等于脏厥,厥阴脏寒不一定厥,不是死证,但脏厥是死证。
脏厥和蛔厥的区别很大,以后会讲。吴茱萸汤不仅可以治疗厥阴脏寒,还可以治疗阳明虚寒,还有少阴吐逆,因此吴茱萸汤在阳明病、少阴病和厥阴病都有出现。在这里只是先提出来这个概念,以后在各篇当中会重点讲解。
第 89 条是误治之法,误治后才胃中冷,吐蛔,吐逆。该怎么治呢?素体阳虚有寒的感受了外邪,根据张仲景之理论,应该先以四逆汤,后以桂枝汤,也就是说先温里,后解表。如果表里双解,可以选用桂枝加附子汤,后世医家对于阳虚外感用的是再造散。
第 89 条所说的是病人素体阳虚有寒,如果感受了外邪,它就不是单纯的太阳证了。要么是表里都有的证,即表里兼证,既有里证,又有表证,先有里证,后有表证,由于是阳虚,所以根据张仲景的治疗原则,先以四逆汤,后以桂枝汤。而这个寒,不管是太阴虚寒、少阴寒、厥阴寒,只要是三阴经的寒都用四逆汤,再以桂枝汤治疗,方法是一样的。
所以说病人有寒,从六经的角度来讲,应该可以理解成三阴证,少阴、太阴、厥阴有寒而感受外邪,发汗之后,又伤及了胃阳,这种可能性是很大的。这样推论,如果病人有寒,本身有寒是少阴病,感受了寒邪,也可以考虑用麻黄附子细辛汤或者麻黄附子甘草汤,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三阳病讲完了再讲三阴病,第 89 条的条文涉及三阴病的内容,我提一提,吐蛔,还涉及了厥阴病的内容,所以也都提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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