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楼器”扰民 当心违法要担责
“咚……咚……咚”,一到深夜大家就被阵阵敲击声惊醒,原来是邻居蓄意报复,使用“震楼器”深夜扰民!近日,新城区公安分局东河派出所成功打击处理一起噪音扰民案件。
日前,辖区某小区居民到东河派出所举报称:自己居住的小区存在长时间的噪音扰民行为,对大家的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民警接到举报后,立即受案并开展相关核实工作,经过大量摸排走访和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结合多位被噪音严重影响的业主、物业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确定了噪音来源系本单元13楼产生。随后民警经过多方研判确定了实施噪音扰民行为的违法嫌疑人胡某。
民警立即将胡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胡某承认了自己实施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据胡某交代,自己居住13楼,楼上14楼夜间经常会发生一些“噪音”打扰其休息,通过物业沟通几次无果后,便网购震楼器故意制造噪音,同时自己搬出小区外租房居住。随后,民警依法入户对其家中进行检查,发现并依法收缴了其实施噪音扰民的震楼器。
“ 我知道错了,没想到自己害得这么多邻居都睡不好。” 胡某对其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发生小的摩擦,偶尔不经意制造一些小的噪音实属正常现象,但是购买震楼器恶意制造噪音报复邻里着实不可取,那么所谓“震楼器”,其实是一种震动马达,通过接触天花板或地板将声音传递到楼上或楼下。使用“震楼器”不仅扰民,还可能对房屋等造成损坏,只会让邻里矛盾进一步激化。
警方提醒:近年来,邻里之间因噪声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各方应按照团结友善原则,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如无法协商解决,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滥用私力救济。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来源:平安新城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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