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首先向大家抛出一个问题,知道答案的欢迎大家交流:为什么现在的各类投诉和举报,都比以前要多的多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绝对要比没有自媒体以前要少的多,可为什么黑暗越来越少,各种投诉和举报却越来越多了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可以从今年一件特殊的事情里找到一些答案,但只是部分并不是全部。近日山东淄博罗村镇南韩村的王先生,碰到一个非常棘手的大麻烦,自己因为被他人打伤肋骨,当年在各部门的协调下以接受三百万赔偿了事,可是在一年后的,今年他却被以寻衅滋事判决,并要求其上缴违法所得。
因投诉被打断肋骨
2021年6月23日,王先生在与重山集团保安人员的冲突中,被打致局部脑损伤、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颈部损伤、多根肋骨骨折。
双方发生冲突的原因,还要从2018年说起,在2018年以前,王先生的儿子在外地开了一家公司,王先生受儿子的邀请,一直在帮助儿子打理公司,常年在外的他很少会老家居住。
2018年的时候,王先生有事回到老家,闲来无事的他因为刚回来,想看看这些年家乡和村里都发生了哪些变化,于是他到处转悠了一圈,结果就是这次转悠,让王先生发现了一些不正常的情况。
王先生发现村里的水,以及大部分土地都出现了一些污染,而这些污染与山东重山集团旗下的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有关:从2004年至2011年前后,村里的耕地减少了123.4亩,这一百亩地都是因为污染无法再次耕种,导致直接被废弃掉。
2019年8月,王先生就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先后对地下水以及挖出来的泥土进行检测,并将相关证据提供给了上级环保部门,最后相关部门也给出了一个回应。
2019年12月12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部门反馈,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的确将一些废弃物,堆存在了南韩村的东北方向。但经过各方检测,并没有发现有危险废物属性,就是一般的固体废弃物。
但这事毕竟引起了上级部门的注意,堆村废弃物是一个事实存在,那么就必须有人要付出一些代价,山东重山铝业自然就是唯一的选择,上级部门经过研究,最终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这个结果王先生并不接受,因为他自己委托的检测机构,的确在相关泥土中检测出了重金属,这个检测与相关部门的说法刚好不一致。另外上级部门给出都有问题土地为8.26亩,但王先生通过丈量,认为实际出现的有问题土地为上百亩,于是他选择了继续投诉举报。
2019年6月23日,王先生与山东重山集团保安陈某发生了冲突,冲突的原因是,王先生认为陈某就是在时刻盯着自己,就是专门为重山集团盯梢的,陈某则不认可这个说法,一来二去两人就发生了肢体冲突,后王先生被对方摁在地上给摩擦了一顿,连肋骨也被打骨折了。
这回整个事件都被升级了,原本只是投诉环保问题,重山集团却把人家肋骨都给打骨折了,当地镇政府也赶紧介入协调。王先生刚开始死活不同意和解,但耐不住镇政府的多次协调,最后双方协定,以重山集团赔偿王先生300万了事。
在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显示:山东重山集团于协议签订之日,自愿一次性赔偿王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300万元。王先生收到重山的款项起,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王先生不再向山东重山集团追究其他责任。
2022年6月1日,淄博公安淄川分局突然以敲诈勒索立案,6月27日,王先生及儿子一起被抓捕归案。王先生除了要被判处一年半外,还要将当初收到的300万违法所得全部退回。
双方的争议点在于,山东重工认为王先生这就是敲诈勒索,借着公司堆放了一些废弃物的事情不放,反复的举报举报再举报,即使是在收到300万赔偿金以后,依然没有放弃继续举报,因为他的举报已经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就连生产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山东重工认为,这三百万赔偿金及当初的协议里写的很清楚,里面不仅包含了赔偿金,也包括一项“了事费”,言外之意就是收到赔偿金后,王先生也不再举报环保的事情了,这个内容包括当地的一些干部也参与了调解,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情,但没想到王先生收到赔偿金后,依然持续对公司进行举报。
在这中间,王先生的儿子王策也参与了,当初重工集团开出50万和100万了事,但王策坚决不同意,王策刚开始提出要500万的赔偿金,最后在相关部门的不断协调之下,才降到400万,最终又降到300万成交。
这件事目前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王先生和儿子王策依然拒绝接受这种说法,法院根据相关的证据,判定了他们的这种行为就是涉嫌寻衅滋事,寻衅滋事这个罪名说实话涵盖性比较广泛,因为它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向,比如说你故意找茬就是寻衅滋事,什么又是故意找茬,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标准,大家认为王先生举报的目的是为了当地的环境,还是赔偿金而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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