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一名湖南农民“集体偷粮罪”被判蹲了10年牢。用了50年时间进行申诉。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才发现,原来早在25年前,自己就被宣布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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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农民就是钟枚生,是湖南沅江宪北村的村民。

1960年,当时中国正值三年饥荒时期,全国上下严重缺少粮食,而钟枚生的家乡洞庭湖粮仓也未能幸免。

因此,为了能让群众吃饱饭,各地都开办大食堂,所有粮食都归公有,并进行严格地分配。

那时的钟枚生才二十岁,勤劳能干的他,担任了大队的仓库管理员。可正是接下来发生的这件事情,开启了钟枚生悲惨的一生。

当时的大队队长找到钟枚生,让他转移几百斤粮食,放到草堆里。由于是领导的命令,钟枚生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问题是,当时有45名社员,在运输粮食的过程中偷走了1512斤粮食。

公社领导经过一番调查后,认为这是钟枚生失职,直接以“集体偷粮罪”将他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入狱不久,钟枚生的妻子就和他提出了离婚。

钟枚生并没有参与偷粮,却落得了这个下场。他没有因此一蹶不振。想通过勤奋劳动,证明自己的清白和获得减刑,同时,在监狱里不停的申诉。

但不管钟枚生再怎么努力,也没有获得减刑的机会,申诉更没有起到作用,服满十年刑后才得以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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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枚生出狱后,并没有得到他人的尊重,而是被称为劳改犯,受尽屈辱。尽管他和别人争吵时是有理的一方,别人也会因为他是劳改犯而谴责他。

由于身份限制,没有人愿意嫁给一个犯过罪的人。钟枚生只好和村里有五个孩子的寡妇结婚。

除此之外,因为钟枚生是劳改犯,他的哥哥无法升迁;他的妹妹出嫁后被婆家欺凌……

钟枚生忍受不了这些本不该有的冤屈,决心洗清自己的罪名,还自己和家人一个清白。在儿子钟天安的大力支持下,钟枚生父子俩走上了申诉之路。

钟天安为了父亲能够申诉成功,还辞去了司机的工作,一心为父亲的事情奔波。

但由于年代久远和钟枚生“劳改犯”的称号,申诉之路并不好走,而是充满了荆棘。钟枚生父子的请求常常遭到法院的拒绝,但他们并没有就此放弃。

2010年4月12日,钟枚生父子来到了沅江的法律援助中心。但工作人员告诉没有申诉途径。建议他在档案室里查查当年的判决,说不定有结果。

正是工作人员这一句不经意的话,让钟枚生牵挂一生的愿望得以实现。

在获得审阅档案的批准后,钟天安开始在浩如烟海的档案里寻找,能为父亲洗去冤屈的资料。

突然,一份1985年12月18号的无罪判决书出现在钟天安的眼前。他仔细阅读了判决书上的内容后,双手颤抖。

这份判决书上写着:“钟于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与生产队长冷XX、社员李XX等人盗窃本队稻谷七百多斤……对钟枚生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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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钟枚生早在二十五年前就被宣判无罪了,这份无罪判决书虽然距离他的家只有二十多公里,却用了二十五年的时间才送达……

钟枚生看着这份无罪判决书,顿时心里五味杂陈。

开心的是他终于能向世人证明他是清白的了,难过是这样的宣告竟花了他五十年,人生能有多少个五十年呢?

终于,钟枚生的申诉之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谁会对他五十年的冤屈负责呢?钟枚生决定向法院索赔151万,但法院却表示,25年前就赔了他400元。因此拒不受理。

然而,钟枚生却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补偿。其中究竟谁是谁非,钟枚生又为何25年没收到无罪证明,这可能将是个永久的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