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效,近日,洛南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拒绝酒驾 安全出行”集中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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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邀请洛南县交管大队交宣股股长王鹏真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篇章。王股长从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和标准,深入浅出的解读了酒驾、醉驾、超速、无证驾驶、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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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以身说法,讲述了自己因麻痹大意走上犯罪道路,给受害人造成损失,让自己家庭背负巨大的债务。以及接受社区矫正以来自己的心路历程,劝诫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矫正教育,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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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报了本月社区矫正对象钉钉打卡情况及本月考核情况。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思想言行,做好“自我约束”;遵守管理纪律,做好“自我管理”;加强法律学习,做好“自我矫正”;融入社会家庭,做好“自我回归”。活动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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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筑牢了社区矫正对象的交通安全思想底线,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矫正意识,为辖区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