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淮安区华祥新绿洲小区的业主
发来私信反映
该小区某栋楼一楼的一户人家
占用公摊面积并将配电房改装
同时毁坏绿化私自铺设地砖
而小区物业却不问事、不管事
据业主介绍
一楼住户的违规改造行为
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
而物业并未采取措施进行制止
业主们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也未能解决问题
网友无奈地说道
“执法大队也来了
看看走了,一直在施工”
网友投稿截图
业主们希望
相关部门能够关注这一问题
对违规改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同时,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管力度
敦促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 | 淮安人网APP 网友投稿
法官提醒,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是由全体业主决定的。如果觉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在实施这些步骤的过程中,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业主的权益和利益,确保整个过程公正、透明、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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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是生产队的驴
停不了,歇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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