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12月1日起执行)
①契税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②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 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政策核心内容
首套:
140平以下契税1%,140平以上1.5%
二套:
140平以下契税1%,140平以上2%
解读
契税面积标准由过去的90平方米调整为140平方米。对于首套90平方米以内住房,以及超过140平米的购房者没有影响;
对于90-140平方米的首套房购房者契税可以减少0.5%。二套购房者超过140平方米的可减少1%,140平方米以内的购房者可以减少2%契税。
其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线城市购买二套房的购房者,过去二套按3%收取契税,新政策将变成140平方米以内1%,140平米以上2%,购房者最多可享受2%的契税减免。
举例来说,购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总价500万元,过去契税要3%也就是15万元,新政策后将按照1%收取,也就是5万,契税减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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