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言成篇,寡陋浅短,乱弹琴,勿当真)

文/婉童
审核/宛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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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亲戚,听起来怪神圣的,可仔细一想,所谓亲戚,都建立在男人和女人睡了觉的关系上。”——莫言《丰乳肥臀》

#富商去世后将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 #女子回应父亲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

法院:婚外情有违公序良俗,但非婚生女可继承总遗产的80%,婚生女可继承20%。

这背后的本质是什么?

原配有精神病,没能尽到为人妻的责任,不能输出正常的情绪价值,不具备赚钱和管理财富的能力。

亲生闺女不孝顺,父亲还活着呢,算盘就打得啪啪响,和亲爹对簿公堂,争夺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富商临死,宁愿把遗产留给情人和私生女,也不留给亲闺女,足见心寒到什么程度。

亲女儿的意思是,富商爹的钱有一半是她妈的,现在她妈死了,这个钱就是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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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报道梳理,婚生女在生母逝世后,已经和生父打了一场官司,划分完了生母的遗产,包括婚前的全部和婚后的一半,分得761万余元。

第二场官司争议财产,应该和原配没什么关系了,在第一场判决中已经分给生父的财产,完全属于生父个人支配。

非婚生女继承的遗产,应该是生父个人支配的部分,包括生父的婚前财产,原配逝世后生父分到的婚后财产,以及原配逝世后生父财产的增值部分。

行事之道,讲究八字原则“合情合理合规合法”:

按照法律法规,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这个是底线,并不是说有两个人必须五五开,或三七二八开……

财产所有人在选择继承人时,即便是多个亲生子女,也会根据需要,有所偏重,这个是法律底线上的“合情合理”。

生父想给婚生子女多少,即便没有非婚子女的存在,该是多少还是多少,可以少给,也可以多给,丝毫不受影响。

判决并没有什么不妥,有没有结婚证,都可以与人相爱,与人生娃,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有人提议废除婚姻法,因为一部合同法就足够了,婚前两个人自由商量合同条款,特殊情况家人参与,只要不违宪,事后就按合同办。

结婚证:婚姻明明是两个人的事,却要认证;离婚冷静期:你们明明不想过了,想法子不让你们分开;

你们商量好了婚后事宜,但是有人却不同意,给你们制定了一套规则。

对此观点,您觉得有道理吗?

“雌性以谈恋爱为借口,来观察与考验雄性的找食能力、忠诚度、负责任程度;雄性让自己表现得强壮、忠诚、大度、耐心和温柔……

这种互相审视异性,最终在大脑里给出一个判断:对象是否达到交配合格线的大脑打分机制,被无知的后人美化为「爱情」。”——《最后一个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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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愚,评论人、商评人、财经评论员、策划人、投资人,某宝品类前十操盘人、多家媒体及机构邀约评论人,发表商业评论千万字,已委托快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