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阳帆

11月26日,由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北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家代表旁听,共同见证司法机关对拒执行为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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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溯至2020年5月18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向Z公司支付设备款及违约金共计800余万元。该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北塔区法院执行。面对执行裁定,杨某却置若罔闻,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员工身份信息和银行卡绑定其本人使用的微信号,累计共收入537万余元,累计共支出518万余元,但其一直未偿还执行款,也未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严重损害了Z公司的合法权益。2024年5月7日,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分局以杨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北塔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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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北塔区检察院办案人员通过审阅证据、讯问等方式,了解到杨某有偿还意愿和能力,便多次与Z公司沟通,在充分听取申请执行人意见后,依法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之后在检察机关的促成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某陆续向Z公司支付了130万元欠款。后因杨某在达成协议后又未按期还款,北塔区检察院以杨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当天,北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晓红出庭支持公诉,北塔区法院院长肖霞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检察机关认为,一方面要依法打击杨某的拒不执行、裁定的行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不影响杨某自己公司的正常运转,以保证有足够资金来支付执行款项,且杨某认罪认罚并取得了Z公司的谅解,故依法建议对其适用缓刑。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并呼吁:广大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切勿心存侥幸,逃避法律责任终会受到法律严惩。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本次现场观摩庭审,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一次深入了解司法程序、增强法治观念的机会,同时对司法机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击拒执犯罪方面的努力和成效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相信在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拒执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位被执行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企图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手段来规避执行,甚至公然抗拒执行,不仅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正当权益,更是对司法尊严的公然挑衅,最终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严惩侵害司法权威与秩序的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