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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28日电 福莱蒽特28日盘后公告,公司监事李纪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李纪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5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李纪刚作为福莱蒽特的监事,其父亲李乐忠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其中,买入6200股,金额99696元;卖出6200股,金额105670元,收益5974元已上交公司。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李纪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福莱蒽特2023年年报,李纪刚2005年4月至今,任公司物流主管。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物流主管。现任公司监事、物流主管。其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27.27万元。

资料显示,福莱蒽特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高水洗染料、高日晒牢度染料、环保型染料、常规染料、滤饼等。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7.35亿元,同比增长7.97%;归母净利润3448.85万元,同比下滑29.78%。

二级市场上,福莱蒽特28日收涨1%报19.10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