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503户的小区物业只有8个人,人均工资支出4万,这是北京啊,核下来一个人3000每月工资,光人员支出就要33万+,每年物业的收入不到13万,这种小区还是让业主自己管好了,不管来什么物业都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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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究竟是咋回事?

11月28日(发布日期),北京电视台一个节目中提到,北京一小区正为物业公司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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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个小区一共503户,结果一年能收到的物业费13万不到。而小区物业人员一共8人,人均一年4万多一点的费用,合计就是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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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料显示如下:

(三)、物业项目部人员和费用开支情况:

1、人员配置:

主管兼收费1人,维修兼绿化1人、保洁卫生2人、保安停车管理4人。共计8人

2、工资及福利待遇:

每人每年计40000元(含工资、杜保、伙食补贴、过节费等),8人每年约330000元。

3、其他费用年开支约:52000元(含水、电费,避雷检测。以上三项共计约:416178元/年。

(四)、物业服务盈亏情况统计:273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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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表示,自己连年亏损,早就想走,可街道不让。

  • 物业公司走与不走,与社区、街道有何关系?法律上的依据在哪?对此,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见解和观点:

没有法律依据,但是物业公司不仅这个小区,还有其他小区受物管会评级的,这才是为啥亏钱还要硬着干。

北京这边规定,物业撤场必须要到政府报备!这边街道办事处设有物业专班管理!不报备撤场罚死你!

如果不是街道办、居委会按住,物业公司早跑了,全国60%小区没有物业……..真相是:物业公司受当地相关部门物业科管,给物业3个好小区必须搭配差小区,如果物业公司敢跑路,那直接拉入黑名单,这个公司在这个城市接不了小区了,只有倒闭。

我做地产的。现在其实很多老小区物业公司根本就不赚钱。就是政府强制物业必须在,不然物业早跑了,而且老小区都是老人,没钱事多。

物业撤场不管是合同到期还是被炒,必须提前60天向辖区主管部门发起书面报备,在得到辖区主管部门的明确回文情况下,才能按期撤场,如果不执行规定,导致小区陷入管理混乱,惩罚力度是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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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的曝出,说明物业公司面对老破小区,想盈利是很艰难的,甚至想保本都难。正是因为街道卡着不放,才拖至现在。但是,很多业主并不了解,哪怕自己没交或者缴纳少量物业费,都会认为物业公司就是暴利。

这也说明,业主与物业在产生矛盾和问题时,有效沟通交流的必要性。只有做到充分沟通,摆数据,讲事实,这样才更有说服力。

如今,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频发,核心问题就是没有做到平等对话,换位思考。这次北京电视台将这个案例搬上屏幕,值得各地思考和借鉴。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