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洲一名女囚申请在监禁期内“怀孕生孩子”,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
据悉,该女子因谋杀一名年轻的女性,被判入狱20年,现已经服刑10年。
案件性质算是比较恶劣的,因为死者是一位3个孩子的母亲,其中一个4岁儿子全程目睹了案发过程,至今内心都有阴影。
然而,维多利亚州惩教部门最后竟然批准了她的申请。
这意味着,她会“离开”监狱,前往指定的机构接受IVF 治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体外受精生殖技术。
如果顺利怀孕并出生,那么这个孩子将和她一起,在监狱里“住”5年,然后再交由她的母亲暂时抚养,出狱后再由女子自己抚养。
这个判决让全国震惊,尤其是受害者的家属,非常愤怒:一个被判谋杀罪、夺走一位母亲生命的罪犯,怎么能允许她“成为母亲”呢?
因为50 美元,刺死室友
事情发生在2014年,26 岁的艾丽西亚·席勒 (Alicia Schiller)和31 岁的泰瑞尔·埃弗森-莫斯特 (Tyrelle Evertson-Mostert)是室友。
11月9日,泰瑞尔从室友的房间里拿了50美元,准备买D品,售卖后,再将钱还给室友席勒。
席勒回来后发现钱少了,暴怒,她都没有要求泰瑞尔还钱,直接跳到泰瑞尔的床上,刺了她3刀。
一开始,席勒并不承认她杀了人,好在有目击证人。
目击证人表示在动手之前,席勒还威胁道:“无论是谁,只要是从我的房间里拿走钱,就会让对方开膛破肚。”
最残忍的是,凶案现场,泰瑞尔的4岁儿子也在,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目击到母亲被害的整个过程。
之后经过两年多的审理,判了她20 年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 16 年。
被关押后,囚犯怎么生孩子?
对很多人来说,这个事情听起来还是很怪异的。
被关押了,还怎么生孩子?自由没了,生孩子也不可能了才是。
但事实上,早在十几年前,国外囚犯就允许生孩子了,采用的是IVF治疗技术。
2008年11月,英国肯特郡斯瓦尔赛德监狱里张贴了一张“允许囚犯接受IVF治疗”的公告,这里有800多名男性囚犯,而且大多是终身监禁的。
根据公告,只要符合要求都可以申请,然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至于能不能通过,重点考量下面几个因素:
1、出生孩子的福利保障,需要有证据表明这对夫妇的家境令人满意。
2、有关囚犯犯罪历史的信息。
3、囚犯及其伴侣之间的关系是否牢固而稳定,并且可能持续下去。
4、提供人工授精是否是实现受孕的唯一手段。
(注:主要针对一辈子出不去,或者刑期长出去后配偶年龄大,有可能无法生育的犯人,但短刑期的人也有申请成功的。)
除了人工授精的途径外,个别地方也允许囚犯和配偶直接亲密接触来生育后代,一般会提供几个小时的夫妻时间。
在当时,争议就很大,全世界的人都在质疑:囚犯生育自由吗?如果是,任何囚犯都一样吗?
澳洲首例囚犯接受IVF 治疗是在2010年(囚犯45岁,刑期18个月),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法官格雷格·巴恩斯 (Greg Barns)做出了解释:
“囚犯一旦入狱,就意味着已经受到惩罚,因此,除了自由外,囚犯应该享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医疗,生育治疗只是其中一项而已。”
“我们正在增加狱中妇女生育和陪伴孩子的机会,因为这有助于她们康复,你不会因为入狱就失去这些权利。”
而且他还再三强调,席勒治疗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费和营养费,都是由她自己承担的。
尽管如此,网友对于这个做法仍然表示不理解,对有些部门也很失望。
“我认为,像她这样犯下如此可怕罪行的人,不应该具备这些权利,她不可能当一个合格的家长。”
“她让三个孩子失去了母亲,我坚决反对她当妈妈。”
“这不符合任何孩子的最佳利益,在监狱里怀孕和抚养孩子五年,然后交给一对老年夫妇。她只是想用一个婴儿来获得假释的同情。”
确实,且不论这个规定是否合乎道德,仅凭“孩子福利”一条,就不应该同意。
孩子出生后住在监狱5年,这种特殊的环境,不可能给孩子提供一个有爱且正常的家庭生活,甚至是在制造另一个受害者。
席勒是不是一个好的母亲,这谁也说不准。
关键是,我觉得席勒的情况,还没有到“人工授精是唯一手段”的阶段。
20年刑期满,她46岁,表现好16年也就是42岁就能出来,这个年龄还在生育范围内。
所以,这一次澳洲被喷这么惨,也在预料之中。
目前官方还没公布席勒是否受孕成功,后期我猜测大概率,这个事情会不了了之。因为席勒的母亲最近公开表示不愿意帮她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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