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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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朱林贵,男,1970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太湖县城西乡凉亭村桲术组17号。身份证号码3408251970121908**。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100000元

执行案件:(2024)皖0825民初1801号李某与朱林贵民间借贷纠纷

悬赏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事由:太湖县人民法院(2024)皖0825民初180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凡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并帮助本院执行到财产的将给予执行标的额的10%作为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线索是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的;4.存在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的情形。

举报电话:0556-4166018 0556-4560110

联系人:太湖县法院执行局 石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太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太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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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朱星帆(曾用名:朱金梅),女,1984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太湖县晋熙镇晋阳村汪洋组8号。身份证号码3408251984011750**。

执行标的:借款199235.35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案件:(2023)皖0825民初926号邵某与朱星帆民间借贷纠纷

悬赏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事由:太湖县人民法院(2023)皖0825民初92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邵某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凡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并帮助本院执行到财产的将给予执行标的额的10%作为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线索是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的;4.存在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的情形。

举报电话:0556-4166018 0556-4560110

联系人:太湖县法院执行局 石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太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太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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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孙彪,男,1989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太湖县天华镇黄镇村袁屋组17号。身份证号码3408251989122631**。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70000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案件:2022)皖0825民初1872号卓某与孙彪民间借贷纠纷

悬赏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事由:太湖县人民法院(2022)皖0825民初187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卓某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凡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并帮助本院执行到财产的将给予执行标的额的15%作为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线索是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的;4.存在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的情形。

举报电话:05564166018 05564560110

联系人:太湖县法院执行局 石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太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太湖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邓闺秀,女,1995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英山县温泉镇龙潭畈村9-33号。身份证号码4211241995090620**。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445363.89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案件:(2022)皖0825民初1390号太湖某商会与李灿明民间借贷纠纷

悬赏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事由:太湖县人民法院(2022)皖0825民初139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太湖某商会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凡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并帮助本院执行到财产的将给予执行标的额的10%作为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线索是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的;4.存在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的情形。

举报电话:0556-4166018 0556-4560110

联系人:太湖县法院执行局 石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太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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