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儿园音乐教师。我喜欢给孩子们弹风琴,也喜欢边哼歌边用手指弹奏他们的手心、胳膊和后背——我用触觉把音乐的美传达给他们,孩子们非常喜欢。园长让我把“触觉音乐教学法”总结总结,市里要推广。我迟迟不肯下笔,因为这是一个秘密。

如果我愿意回忆,例子是现成的,好动的孩子在音乐里安静,爱哭的孩子在音乐里微笑,孤僻的孩子在音乐里又唱又跳;如果我使劲儿想,能想起最初的灵感,三岁的幼儿居然对节奏也有各自的喜好,我拍打他们睡觉,要是搞错了曲子,他们就拒绝闭眼;如果我狠狠心,还能从尘封的记忆里唤醒一个名叫“阿志”的男人,我对音乐和触觉的感悟全要拜他所赐。但是他的故事太久远,十年;他的故事又太过悲伤,所以我从不愿主动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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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就叫冯宏志。当年“野鹅乐队”在K市的摇滚圈名噪一时,但大家只知道那个身材瘦高、边演奏边喝啤酒的键盘手名叫阿志,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大名,只有我知道。阿志23岁,酷爱李奥纳多·科恩的音乐,钢琴专业八级,各种乐器都能玩两下,甚至古老的埙。

和阿志第一次约会时,我19岁,幼师刚毕业,正被老科恩的CD迷得昏天黑地。在一个忘记名字的茶馆里,阿志从桌子对面俯过身来,把脸前的长发顺到耳后,说:来,把手给我,我来告诉你音乐是什么。

我迅速把手藏到桌子底下。我喜欢他眼里的忧郁和嘴角的傲气,但毕竟是第一次约会。阿志歪头,皱眉,严肃地说,今年三月,洛桑国际医学交流会上,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400多位医学专家,对一项全球关心的医学课题进行了为期十天的研讨,最后得出结论:手指接触不会导致怀孕。

我被逗得大笑起来。笑够了,发现自己的左手已经在阿志的手里。

阿志没笑,闭上眼,一只手托起我的手,另一只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轻轻按住我相应的三根指头,就像按住键盘。他的手指肚很热,我感到自己被置于预备状态。突然他的手指开始弹动起来,节奏明快有力。他专注的神情表示他在演奏。我闭上眼,注意力全集中到指尖,感觉自己的全身在发生共振,就像被撞击的钟。他开始哼唱,果然,是《欢乐颂》。

那感觉太棒了!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玄妙”。

阿志就像森林,蕴含着无数的奇花异木、鸟兽鱼虫,让人时时有探究的冲动。

为了更方便探究森林,我搬到阿志那儿去住。他神奇的手指当然不满足于弹奏我的指尖,我成了一架幸福的琴,被这个敬业的键盘手演奏出不同节奏不同音色的乐曲。他的指法就是他的想像力,变幻无穷,神出鬼没。我在《Everybody Knows》的颓废情调里忘掉最初的恐惧和疼痛,我在《花房姑娘》的金属音里劈波斩浪,我在《命运》的铿锵里尖叫……阿志乐此不疲,而且似乎不看重释放自己。他说,男人的高潮太悲伤,像跌入深渊,我宁愿它迟些到来。

他这么懂女人,我问他是否爱过别人,不然怎么能做到无师自通?他说:没有,不过我懂音乐,女人和音乐是一回事。这真是一个让人高兴的回答!

第二年春天,我过20岁生日,阿志取下一枚大大的藏银戒指送给我,他说以前每次登台前都要吻它,以后不用了,我可以吻你。我的手指太细,戴上很容易掉下来,阿志发愁得不行,连说我没想到我没想到。那样子可爱极了。我找来一根黑毛线,把戒指吊起来当项坠戴,阿志马上咧嘴笑了。他随随便便就把一张银行卡递给我,那是他的全部财产。他说,以后你帮我做点事吧,管好我们的钱。这几年他没少赚钱,我们盘算过,这笔钱再攒攒,就够买套80平方的商品房了。

阿志的音乐技艺已接近炉火纯青,圈内人都这样说。但是,恐怕只有我知道,他对登台演出越来越紧张,演出前夕经常失眠,疯狂和我做爱。有天凌晨我被弄醒,发现他盘腿坐在床边,瞪着大眼,两个大巴掌凝在我的身体上方,像是准备弹奏。我问他在做什么,他笑笑说,没什么,我在练习,这支曲子还不够熟。

阿志越来越苛刻,演出时经常因为同伴出错而拒绝继续。乐队很讲合作,他这样子很快激起同伴的不满,到了秋天,阿志很少出去演出了,他说没人配得上他。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时常摔东西。我围着他打转,寸步不离他左右,惟恐他闹出什么乱子。我天真地以为他是遇到了艺术上的“坎儿”,冷静一段就好了,直到我发现他吸毒。

阿志说吸两口不算什么,老科恩年轻时也曾上瘾,照样出杰作。我说别傻了阿志,你不需要模仿他的全部。他嬉笑着说这不是模仿,科恩哪抽过纯度这么高的。我哭了,我说阿志你别吓我啊,现在你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碰毒品?他无神的双眼望着窗外赤裸的枝条,沉默良久才说:这世界现在有了音乐,为什么还要有战争?

半年不到,阿志就被毒品吞噬了30斤体重。他弹奏我的时候明显少了,经常找借口推脱。有天我去取款,惊讶地发现银行卡里面的钱变成了三位数。不用说,是阿志偷去买了毒品。

我到处打听戒毒的办法,买来各种各样的药品。阿志很配合地吃下去,可是不到两天就打电话弄“粉”。我吓唬他说,如果你再吸,我也吸。他说那好,我们一起毁灭。

春节前,阿志同意去戒毒所。他带去的乐器统统被没收,医生说乐器是锐器。阿志打电话让我把CD随身听送去,他说没有音乐早晨毫无意义傍晚毫无意义夜晚毫无意义,结果随身听也被没收了。我盼望每月一次的探访日早点到来,可又害怕看到阿志呆呆傻傻的样子。

五一长假,我去看望阿志。他比以前更加瘦削了,剃着光头,走路歪歪斜斜。我们好像无话可说,默默对坐,偶尔看看我,表情怪异。他动作缓慢地拉住我的手,机械地爱抚。突然他在我的手心里轻轻弹奏起来,我的泪水马上就流了出来。那是科恩的《哈里路亚》。我跟着节拍唱出歌词:或许是有一个上帝,而我从爱中所学到的,就是如何射杀那个不了解你的人,这不是那种在夜晚听到的哭泣,也不是什么人能看到的光,它只是一个冰冷而破碎的哈利路亚……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阿志。

再次去看阿志的时候,我被告知,三天前他被父亲接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在摇滚圈里到处打听阿志的下落,一无所获。他们说阿志是天才,但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他们说天才就是这样,做完一件事就迅速离开,我等肉眼凡胎之人只有行注目礼,内心自惭形秽的份儿。

我把阿志的物品装进一只藤条箱,决定重新开始生活。我告诉自己,就这样结束吧,不管怎么说,我遇到过天使。

我试着处过几个男友。说真的,他们都很优秀,但他们粗暴笨拙的手指与阿志相比,很难说属于灵长类,所以我只能对他们说对不起。

我并不孤单,我有天真无邪的孩子。有时我想,阿志小的时候,或许被哪个老师弹奏过手指,现在我处在另一个轮回的起点。

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右手弹奏左手,或者左手弹奏右手,一如回到那个忘记名字的茶馆,键盘手阿志从桌子对面俯过身来,把脸前的长发顺到耳后,说:来,把手给我,我来告诉你音乐是什么。然后,我会问他这些年去哪儿了,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然后,我会展开自己,让他弹奏我的皮肤,对,随便什么曲子,只要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