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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谈近期辩护的邪教案件,由这个案件系统梳理律师在庭审各个环节的突围,和对各个细节的拿捏。

雷符、护身符、大葫芦、中葫芦、小葫芦、金顶悬空炉⋯⋯看到这些东西,你会想到什么?是封建迷信还是传销商品?目前,公诉机关是按传销犯罪指控的,法院也是想按传销审下去。参与诉讼的近50名律师,只有我一个极力坚持变更罪名: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变更为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罪名变更是一个根本性的颠覆:因为要释放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所以对涉案各被告是个颠覆;又因为“人”连带着“钱”,所以对涉案财产处置也是个颠覆。由这两个颠覆,引发的更大的颠覆是:要追究办案机关的错案责任。

鉴此,没有大的力量介入,办案机关绝不会听取律师意见。“就按传销办,这些涉案的被告脑子里糊里糊涂的,庭审过程中继续给他们灌迷魂汤,让他们迷迷瞪瞪的走下去,事儿就成了。”

“贾大师”号称自伏羲之后,天下第一人,既能随时请来鬼神与你唠嗑,又能从肚挤眼儿帮你打开生命能量开关,让你链接宇宙,以拥有无穷功力。如此厉害的“贾大师”,唯独没有预见的是:怎么就碰到我了呢?怪不得他扬言要告我。考虑到贾大师“千年第一”的封号、“功力最大”的能量、无孔不入的破坏力,特别是“罪恶滔天”的恶行,能被他告,我该当作一种荣幸!

扯的有点远。借这个案子,谈谈律师做好法庭发问的技巧:

涉案被告中,有一位是搞金融的,刚刚退休就得了癌症。为求生,经朋友介绍,做了贾大师门徒。按传销办,他确实也给贾大师发展过弟子,确实也构成犯罪;按邪教办,他被贾大师骗了几百万,婚也离了、孩子也不搭理他了,他该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实实在在的被害人!

对此情况,律师怎么在各方意见不一致、被告人自己意识不清楚、脑子犯迷糊的情况下,通过法庭发问,还原案件真实情况?既需要技巧,更考验担当。

法庭调查开始:

先由公诉机关发问:一是,你是如何到案的?二是……没有了。我认为,这是公诉机关为防止各被告说的太多,以致于把庭审过程演变成了对贾大师的血泪控诉现场,有意为之。而且这个“有意”,不仅是公诉机关的意思,也是和法院沟通后的“合意”。是两家共同的意思。

再由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发问:

“贾大师有没有卖给过你什么法器?”

“有啊”。“两万块卖给我一个护身符。”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儿巴掌大的黄色绸布,上面还盖着两枚红色印章。

法庭立即打断:“放下吧!拿着这些东西到法庭来干什么!”

最后由其他律师发问,其他人均没问题。“我我我,作为一名资深不专业律师,我又来讨嫌了。”我要问:

“你刚才说那块儿布,是干什么的?擦…(停顿)鞋…?”

“不是的呀,是护身符。”

“护身符是干什么用的?”

“贾大师说是保我命的,让我天天带在身上。”

“哦,起作用了吗?”

“不知道呀。”

“多少钱买的?”

“两万块。”(哄堂大笑)

“当时你信他的时候,让你送我,你送吗?”

“肯定不送啊,因为这是保我命的。”

“现在呢?”

“那你拿去好了。”

“你是搞金融的,你告诉我,这块擦…(停顿)鞋…(停顿)布值几个钱?”

“一块钱都不值。”

“好,我的问题问完了。

请法庭考虑是否当场办理扣押手续。”

法庭说:“还轮不到你指挥!”

我说:“嘿嘿。”

我总被法庭批评,发问不够专业,不用专业术语。还被批评:“太绕,想问什么就直接说,不用绕来绕去。”

对第一个批评,我的回答是:“这主要是为了打通法界与神界的对话。”我的真实想法是:“这帮家伙懂什么专业术语,用专业术语,他们可能因为理解不了,而心里彷徨、左顾右盼,说不出来真实情况和真实想法。”

对第二个批评,我的回答是:“对不起。我错了。”

我的真实想法是:“就是要绕,不绕怎么能让他们在不经意间说出真实情况。下一步还会绕,而且更绕。”

更深层次的想法和做法是:“哦,不想让我用生活语言,还不想让我绕。那下一步在用生活语言“绕”的时候,法庭会打断喽。那我就给你留好打断空间,并利用打断的机会,与法庭对话,当庭向法庭说明“我这是为证明他的无辜”,让各被告明白,我是为他们好的。”(这点后续专门写一篇,名为“利用法庭打断,向被告人释明真实意图”)

好了,最后总结一下,法庭发问的技巧:

一是,不用提前设计问题。我对自己辩护的被告都从来不提前设计。因为提前准备的,痕迹很明显,对法庭的感官冲击没有那么强烈。还因为,提前准备的,有预谋有沟通的,证明力不足。更因为,庭审过程中,会根据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被告人的情况,随时做更有针对性的调整,如果提前设计与庭审过程问的不一致,反倒更让被告人无所适从。

二是,用生活语言。用生活语言,才能引出真实情况。

以本篇中讲的问答为例,看似平淡,但句句都在点儿上。擦鞋布的表述,主要是给他说:“擦鞋我都嫌他薄,擦不干净。那个贾大师就是个骗子。”中间的停顿,是为了增强语气,并给他一个吸收理解的过程。他打断并主动说出“这是护身符”,是最终我要的,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

“此前是否送我”的问题,证明他当时是真信。

“现在是否送我”的问题,证明他现在已经幡然醒悟。

“价值多少”的问题,证明贾大师是真骗。

围绕护身符的一系列问题,是证明这个案件该变更罪名和性质。

文末花絮:这个案子很有意思,涉案被告众多、各方意见纷呈,花絮繁多。就这个被告先讲两个:

  • 花絮之一:

等这个被告人被问完话带出法庭的时候,合议庭都低着头看电脑,没人搭理他。他拿出来的护身符,交给谁,要不要办扣押,都是没有解决的问题。他一脸茫然、左顾右盼,先看看审判席,没人搭理。再看看公诉人,没人搭理。又看了看辩护席,更没人搭理。

我啊,我搭理。但法院刚批评了我,“还轮不到你指挥”。鉴此,我仅挥了挥手,示意“先出去再说”。

  • 花絮之二:

在法庭最后陈述,各被告人都在的情况下,另一名被告人跟个小猴子一样,探头探脑的说:“报告审判长。他那个护身符上有两个章。一个是“无极”。贾大师说,刻那个章要用珍贵石料,花了八十六万,我自己就赞助了六万!”

而后哄堂大笑!

审判长回应说:“我看你要罪加一等。”

能反映出来“罪加一等”的,一定也能从反面认识到:“这也是个上当受骗的,不明真相群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