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法裁(判)类房产的涉税征管,更好地解决纳税人办证难问题,今年以来,丹东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制定了以“三级审核”为核心的《法裁(判)类房产涉税征管办法》,即“纳税服务股初审、法制股复核、局领导审核”,明确和规范有关欠税的确定、追缴、公告等业务,按照程序规范办税,有效减轻窗口干部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办税环境。

“法裁(判)类房产涉税事项情况不尽相同,且年代久远、涉税情况复杂。‘三级审核’工作办法的制定,将复杂的涉税案例经过‘三级审核’按程序多角度、立体式进行剖析,改‘人治’为‘法治’,既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税务工作的精度和准度。”丹东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制度实行以来,已受理并办结审核法裁(判)类房产交易涉税件28例。

据悉,“三级审核”对资料传递、各环节办理时限进行细致规定,将“疏难堵漏”与“提质增效”相结合,要求各环节尽量压缩审核时长,对适用简易程序的通知纳税服务股立即办结,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提交分局会议,经研究审议后通知纳税服务股限时办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下一步,该局将不断加强对“三级审核”制度的修正与完善,让群众办证更舒心、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