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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火车上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说没尽力救助,未安全送达把承运方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谁的责任?为何法院的判决引全网争议?

事件简述

话说最近这火车上的事情还真不少。昨天小编刚说了三门峡山体滑塌致铁路被埋的事,这还没缓过来,这火车上又出事了。

说起这件事,还得追溯到2024年7月18日。乘客黄某原本正在卧铺上安静的休息,没想到突发疾病导致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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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觉到情况不对的配偶易某立即大声呼救乘务员,并哀求同车厢的旅客对丈夫展开了心脏复苏抢救。5分钟后,列车员赶到,接着开展急救。10分钟后,列车长带着药箱紧急赶来了,指挥并参与急救。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列车长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但黄某最终还是没能挺过来,50分钟后被送医抢救,还是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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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进展

事情发生之后,黄某的家人悲痛欲绝,家人认为铁路承运方在急救过程中没尽力,没把黄某及时、安全地送到目的地,得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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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一纸诉状就将铁路承运方告到了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按一定比例赔偿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老年人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各种损失。

法院处理

因为事件发生在火车上,而黄某本身就是身患疾病。这就涉及到了专业知识——“尽力救助义务”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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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详细调查,根据铁路列车员值守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工作人员现场处置的情况,判定铁路方面没有达到履行尽力救助义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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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在法院的多轮沟通下,铁路承运方同意调解。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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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声音

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当看到了法院如此的处理结果之后,全网却掀起了激烈的讨论。

有网友对铁路鸣不平,表示:是铁路方给他造成的心脏问题吗?对这种碰瓷必须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浪费国家司法资源定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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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表示:应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铁路的任务是运输,不是治病!

有的网友赞成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道:如果铁路方在列车上配备两名以上医护工作者,就能避免此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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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网友表示道:火车上的人本来就多,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乘客在列车上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事情的出现,恰恰说明了铁路方面对于这一块做的不足。

小编的查阅

其实看到法院如此的解决,小编也是很纳闷,便去查了相关的资料。其中对于尽力救助是这样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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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此事也有相关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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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为这种事情十分常见,所以小编也在网上找到了相关视频,有的律师也此类事件进行了解读。

留在最后

回到事件本身,小编个人认为那所有列车,公交、长途汽车,出租车,都要配备专职医生。不然万一有个旅客身体突发情况怎么办。毕竟“尽力救助义务”,听起来简单,可做起来难啊!

当然啦,旅客也得自己注意身体健康,别给自己和他人添麻烦。

#乘客火车上发病死亡 家属状告承运方##乘客火车上发病死亡 承运方该不该赔偿#

对于这样的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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