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年头很多品牌都是“造词高手”。一和明星合作,各种新词就层出不穷。

刚刚看到斐乐官宣杨幂已经成为品牌名誉合伙人,给我整懵了。我见过普通合伙人,见过高级合伙人,也见过事业合伙人、技术合伙人,现在居然还能见到名誉合伙人了,这到底是合伙人,还是不是合伙人?

这年头明星和品牌合作,名头是越来越多了。比如在代言上,有品牌代言人、品牌大使、品牌挚友、形象大使等一系列称谓。品牌代言中有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大中华区代言人、中国区代言人,还有全线代言人、支线代言人、系列产品代言人、产品代言人等各种区别。

再比如明星入职企业,与企业联合直播,也是名头花样百出,诸如首席产品体验官、首席推荐官、首席明星见证官、首席创意官……

好家伙,要是不仔细分辨,有几个人能明白这些头衔代表的是啥?这么整,真的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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