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2月3日讯(记者 王军华)记者从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今年以来,龙口市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4个镇街区、500多个村庄、18.4万余宗宅基地的外业资料收集、审核、公告作业,全面转入日常登记发证工作。现在,已打印证书2.5万余本,计划年底前完成4万本证书打印并发放到户。
龙口市共有农村宅基地18万4630宗,不动产确权登记实施之前,已经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宅基地占比仅50%,群众对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需求较为集中。此次开展确权登记,主要是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为工作重点,优先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原证书继续有效。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多、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自工作开展以来,龙口市严格履行法定登记程序,依照房地一体原则,先确地权、再确房权,做到房地主体一致,确保不动产登记的各类核心要件、关键环节不缺失。同时,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据房屋建造时的政策规定,用活用足各级各类政策,分级、分类、分步加快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确保应颁尽颁。
为保障工作规范、顺利实施,该市成立工作专班,划分综合协调、权属调查、数据库、核查、登记颁证5个组,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请资料,提高房屋产权人登记确权发证效率。在启动该项工作前,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专业人员,逐个镇街区组织镇村干部、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办理流程等专项培训,对确权登记的条件、范围、内容、材料标准及业务流程详细讲解,并组织各村“两委”收集登记资料,向群众传达工作流程和相关安排,让群众提前复印好要提交的材料,为开展登记工作奠定基础。坚持便民利民,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大厅设立民房业务专窗,集中受理民房过户及继承业务,登记材料齐全后,群众在一个窗口就可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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